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元江县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元江县水利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各股室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对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领导信息。主要包括元江县水利局领导及领导分工情况等。 (三)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元江县水利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四)部门文件。涉及水利行业需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 (五)政策解读。对本部门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 (六)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水利部门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解读信息、规划执行进展情况等。 (七)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本部门“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 (八)招标投标。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九)权责清单。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行政权力取消和调整信息。 (十)双公示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征收信息公示、依申请公开等。 具体信息可参看《元江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yjx.gov.cn/yjxzfxxgk/yjxslj/)。 2.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水利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元江县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元江县凤凰路2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7-6011115(传真); 电子邮件:yjxsljbgs@163.com; 邮政编码:6533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水利政务信息,应填写《元江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元江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水利政务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元江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送我局。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水利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元江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水利保护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我局以不高于玉溪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元江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 办公电话:0877-6516946 办公地址:元江县凤凰路239号 邮政编码:6533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元江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和其他组织用申请表).doc
附件1-元江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个人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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