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2020年玉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57条,其中工作动态335条,通知公告220条,预决算公开2条。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信息25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实现全县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6条。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发布相关信息362条。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发布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25条。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食品、药品疫苗监管相关信息274条。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发布相关信息21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提示6条。积极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写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形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制订《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审查、更新维护制度》。严格执行《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严格使用登记《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表》《网站值班读网登记表》《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处理签》。系统梳理本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县政府要求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以政府常务会议为重点,加强对会议材料的审核,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积极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权威解读,确保清晰传递政策内涵、正确释放政策信号。2020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起草、印发政策文件。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贯彻落实玉溪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元江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规定栏目公开。结合实际,对主管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流程,确保标准指引落地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守《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及时按程序公开相关信息。 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2020年发布听证公告1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制订《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公开发布。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定机构、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发布。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保障各栏目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后台的管理使用权限,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的保管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工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现场查阅点、新闻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积极开展信息查阅服务,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本单位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及兼职人员,细化职责分工,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658 | -8622 | 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1 | -44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0 | -9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对发布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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