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29 14:59:09 点击率: 185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市、县相关要求,编制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有关说明与附表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机构队伍建设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11日至1231日,政府网站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元江县政府下属单位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7年共主动公开信息409条,其中:公众监督信息38条,工作动态信息279条,行政执法信息26条,通知公告信息4条,抽检信息信息5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网站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元江县政府下属单位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yuxi.gov.cn/yjxzfxxgk/yjxscjdglj/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和相关文件精神,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机构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稳定,在创新工作模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公开量,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公开信息存在质量偏低、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不够透彻,工作开展不够顺畅。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建立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更加合理的责任体系,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热点问题及行政执法信息作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种媒介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做好政策解读。

(三)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限,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说明事项。

 

附件: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29

 

 

 

附件: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3

40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