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市监罚〔2022〕128号)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2-27 09:31:45 点击率: 88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元市监罚〔2022128

 

当事人:元江县拉克烤酒坊

主体资格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8MA6N32C151

经营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新民小组5

经营者:倪拉热

 

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本局于20221018日立案调查,现查明:

2022823日,本局在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新民小组5号,对元江县拉克烤酒坊生产的米酒2升送检。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2022914日出具编号NOSPCJ-20222046《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92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经查证,当事人以30/的价格网购金城化学(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甜蜜素1,规1/袋。202225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共生产米酒20020/的价格元江县新农贸市场进行销售2022923已销售该批米酒179.5(其中2升),未销售20.5升。局于2022923日依法扣押米酒20.5、食品添加剂甜蜜素”700克。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120221125日,取得营业执照及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复印件各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20221125日,取得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该证据证明经营者的身份事实;

32022923日,取得现场检查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4张,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事实;

420221125日,取得经营者的询问笔录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事实;

52022823日,取得抽样单1份和照片8张,该证据证明抽样程序合法的事实;

62022914日,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日出具编号NOSPCJ-20222046检验报告书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事实;

72022923日,本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各1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实物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有扣押的实物;有检验报告、抽样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所证明。以上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的过程、情节、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于20221130日以元市监罚告〔202211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对当事人所作处罚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标准所指的违法行为。

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一)至(四)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指导精神,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过罚相当、处罚适当的原则。经综合裁量,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本局扣押米酒20.5、食品添加剂甜蜜素”700

3、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地址:元江县兴元路8号。逾期不缴纳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8

 

(本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