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清理吊销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44户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元江鸿运木材加工厂等44户企业: 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你企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已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你企业属于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的企业。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列入“黑名单”,并在多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现将拟清理吊销2023、2024年度连续2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未改正的元江鸿运木材加工厂等44户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请名单中的企业带上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前往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网址: 元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网址:/yxyadmin/yxycms/index.do)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告栏目 (网址:yn.gsxt.gov.cn/index.html) 地址: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34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0877—6516293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清理吊销企业名单(44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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