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明示的产品标准。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丙溴磷、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氟虫腈、噻虫嗪、水胺硫磷、噻虫胺、戊唑醇、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啶虫脒、联苯菊酯、氯唑磷等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量指标。本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元江县四贵精品行经销的“景东芒(食用农产品类)”产品,吡唑醚菌酯超标。 对元江县四贵精品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经营户所在地监督管理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户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1月13日(第44期)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特此公告。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1月13日(第44期).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