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的预警通告 (2024年第7号)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06 16:41:28 点击率: 14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的预警通告

2024年第7号)

 

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岁末年初,杀猪饭、婚丧宴请等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为有力消除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的预警通告。

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负总责,并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收集、检查指导、隐患排查等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委员会对本村(社区)食品安全负责,要督促申报备案工作的落实,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工作,督促食品安全信息员发挥触角作用

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和分级指导。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自觉履行报备义务。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家庭自办宴席,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10日内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就餐人数200人(含2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至500人的聚餐活动,由所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含5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对不按规定办理申报备案、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导致食物中毒等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承办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

二、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聚餐活动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中药材及自行配制的药酒;严禁加工食用野生干菌、冻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东北油豆等高风险食材;严禁加工食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禁止采购、加工非法野生动物及制品。食生血、凉拌菜等食物。

三、不提供、不饮用浑浊、污染、有异味的水,不循环使用清洗蔬菜、肉禽、食物、餐用具的水。

四、不食用过期、变质、有异物、感官异常的饮料,不自制饮料或在流动摊贩处购买饮料,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五、不食用颜色不正常、变质或有异味的肉品,凉菜、熟食品应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

六、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聚餐活动中提供自酿酒、酒,严禁提供散装储藏酒,禁止在餐后将残剩的酒品回收、储存后再饮用;严禁购买游动人员的散装白酒;严饮用来路不明、色味异常的品;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高血压、高血糖药物、甲亢药物等的患者禁止饮酒。注意妥善保管外用或者医用药酒,与食用酒要分开摆放,明确标识,防止造成误食。聚餐过程中尽量做到不饮酒少饮酒。若要饮酒,提倡饮用进货渠道正规、标签标识信息完整的瓶装酒。

、农村集体性聚餐和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包装物粘贴醒目警示标志,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坚决防止误饮误食。不得在灶具外的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格专人专位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宴席不宰杀、食用病死家禽畜,不在游动摊贩处购买肉品和食用油等大宗食品,购买的肉品应有相关部门加盖的检疫检验印章。

、宴席所用的原材料应清洁、新鲜、卫生。所用的米、面、油、蔬菜、动物性食品应新鲜、干净,不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及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食用自行采摘的菌类及不明野生蔬菜、果

、宴席食品加工操作间应远离粪坑、垃圾堆、厕所、畜禽圈舍等污染源,并采取相应的灭蝇、防蝇、防鼠措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生熟菜墩、刀具分开使用。

、宴席食物存储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生熟食品应分开储存,容易变质食品应冷藏保存。

十二、宴席不使用无健康证明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厨师和帮厨人员。

十三、宴席餐具用具用前应当使用符合食用要求的消毒品进行清洗消毒高温消毒。

十四、宴席所有菜品应按要求进行留样,并做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冷却后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g,并冷藏储存48小时以上。

十五、拒绝餐饮浪费,宴席不大操大办,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树立节俭文明之风。抵制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

十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及流动厨师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建立人员培训、管理档案信息。加大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停止供(进)餐,及时送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控制好现场,向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卫生健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