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江县杨斗批蔬菜摊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风险控制情况报告 2023年度食品安全省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杨斗批蔬菜摊经营不合格黄瓜(抽样编号为:XBJ23530428730030163)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3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斗批在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蔬菜摊176、177、178、179号摊位销售的黄瓜抽样3千克送检,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编号为NO:SPCJ-20230395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乙螨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杨斗批蔬菜摊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蔬菜摊176、177、178、179号,现场有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8MA6KH2RJ1L,经营者:杨斗批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零售;农产品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当事人杨斗批正在进行经营活动,摊位上摆放着黄瓜、冬瓜、白菜等多种蔬菜,在摊位上无2023年3月23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黄瓜。 (三)查证过程:经查证,2023年3月23日,当事人以6.50元/千克的价格购进黄瓜25千克,并以8.00元/千克的价格进行销售,获销货款200.00元,获违法所得37.50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