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江县佳信购物广场凤凰路店经营不符合产品标准食品案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佳信购物广场凤凰路店不合格老白干酒产品(抽样编号为GC2153042820005)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10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社区凤凰路16号,对元江县佳信购物广场凤凰路店经营的“皇坛”牌老白干酒,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8日,规格型号:500ml/瓶60%vol,抽样4瓶送检,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2021年6月7日出具编号NO:YCCJ2102047《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11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GC2153042820005《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 (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佳信购物广场凤凰路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社区凤凰路16号 ;负责人:候铃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8MA6NBC7R7W,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YJ15304280028696 ;该购物广场经营场所面积约2300平方米,该购物广场内周衡及35个从业人员正在从事经营活动;该购物广场一楼有当事人用于经营的饮料、方便面、白砂糖、老白干酒等预包装食品;该购物广场一楼有2021年5月10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老白干酒1瓶。 (三)经查证,2019年4月,当事人以11.00元/瓶的价格由昆明经开区涛发经营部购进“皇坛”牌老白干酒12瓶,规格500毫升/瓶。并以15.80元/瓶的价格售出11瓶,获销货款173.80元,获违法所得41.80元,未售出1瓶,于2021年6月11日被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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