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3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李明努经营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李明努经营户经营的芹菜(抽样编号为DCNCP0428200038):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8日,本局对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李明努销售的芹菜抽样2千克送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并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编号NO.05JD202003723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李明努经营户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无营业执照(以前办理过营业执照,但在2017年5月就注销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销后一直在农贸市场销售各类蔬菜);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李明努摊位上现场摆放有番茄、青辣椒、红辣椒等蔬菜;现场无2020年8月18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芹菜。当事人2020年8月18日抽检批次的芹菜已于当日销售完毕。2020年8月18日,当事人以6.00元/千克价格购进芹菜10千克;在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蔬菜摊61号以6.00元/千克的价格销售2千克(抽样品),以7.00元/千克的价格销售8千克,获销货款68.00元,获违法所得8.00元。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