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食品安全办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督查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见效,全力压降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2日—7月16日、8月28日—8月30日期间,县食品安全办组织2个专项督查组,抽调5名工作人员,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刀逢仁,县食安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白玉平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落实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按照“一线工作法”及“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实地查看、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督查各乡镇(街道)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针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8点要求: 一是加大野生菌和食物中毒宣传防控力度。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层层签订《2023年野生菌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7—9月是野生菌和食物中毒高发期,要把野生菌和食物中毒宣传防控纳入3季度督导工作重点。 二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微信微博、抖音、手机短信、户外LED公益广告牌、农村露天电影、乡村“大喇叭”等多种载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高频次、多维度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市场监管所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部位的监督检查,严禁加工野生菌,严禁上市销售有毒和难以辨识的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加工、食用野生菌,组织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进校园,提升广大师生野生菌中毒防范意识。 五是住建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严禁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六是民政、文旅部门要严格督促民政福利机构、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宣传部门要积极统筹各类媒体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及时推送预警公告、宣传视频等,广泛宣传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知识。 七是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要加强农(林)产品源头管理,督促指导基层开展产地巡查、宣传教育。 八是医疗机构强化应急救治,各哨点医院要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加强风险分析和信息通报,做好流调、应急救治等工作,健全完善中毒人员应急救治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开展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值守,抓实哨点医院和乡食安办两大系统的信息上报,做好人员救治、物资保障工作。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与餐饮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