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经营不合格线椒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1年度食品安全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经营不合格线椒(抽样编号为 DCZJ21530401030084) (一)2021年8月5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经营的线椒抽样2.5千克送检,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编号NO:SPCJ-2021473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9月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该门店头上有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的招牌字样;该超市服务台悬挂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8MA6P79D653 ;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码为:JY15304280047455;现场二楼生鲜蔬菜区有该超市从业人员3人正在销售的番茄、白菜、芹菜、香菇等多种蔬菜,现场无2021年8月5日抽检批次的线椒,已抽检当日销售完。 (三)经查证,2021年8月4日,当事人以5.00元/千克的价格由元江县新农贸市场购进线椒10千克,并以7.20元/千克的价格进行销售,获销货款72.00元,获违法所得22.00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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