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柳成光经营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1年度食品安全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柳成光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柳成光经营不合格罗非鱼(抽样编号为DCZJ215304280091)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9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柳成光在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销售的鲜活水产品罗非鱼抽样7.5千克送检,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并于2021年7月5日出具编号为NO.SPCJ-20212135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量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柳成光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法定代表人:柳成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8MA6KHJRD9U;现场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当事人柳成光正在经营活动,摊位上摆放着正在销售的罗非鱼、黑鱼、泥鳅等水产品,现场无2021年6月9日抽检批次的罗非鱼,已于当天销售完。 (三)经查证,2021年6月9日,当事人以13.50千克/元的价格购进鲜活水产品罗非鱼60千克,并以15.00千克/元的价格在元江县红河街道新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1号摊位进行销售,获销货款900.00元,获违法所得90.00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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