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 向阳小吃店不合格油条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玉溪市食品安全市级监督抽检任务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油条(市抽DCCY205304280092)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向阳小吃店生产的油条产品(抽样编号为DCCY205304280092)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0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元江县向阳小吃店经营的油条进行监督抽检,现场抽样油条1千克送检,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11月27日出具编号:NO.SC202033305检验报告书,检验结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DCCY205304280092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编号NO.SC202033305的检验报告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向阳小吃店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地点:元江县红河街道办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外3-2号商铺,店内墙上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元江县向阳小吃店;经营者:赵庆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8MA6KR1MX6F;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0年04月16日;经营范围:小吃服务;店内有2名工作人员在经营油条销售活动,店内摆放桌子4张,货柜上有十三条油条及8个油炸粑粑,货柜上没有2020年10月26日加工的油条。 (三)经调查,2020年10月26日,当事人用面粉、盐、食品添加剂“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食用小苏打”、“油条泡打粉”、“复配膨松济”制作了油条10千克,以12元/千克的价格全部售出(含本局购买现场抽取该批次油条1千克),获销售款120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