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梯安全集体警示教育暨约谈会议 为深刻汲取昆明市“2.18”电梯冲顶事故教训,强化元江县电梯安全管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紧急组织召开元江县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集体警示教育暨约谈会议。全县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贵荣副局长详细通报了昆明市“2.18”电梯冲顶事故的具体情况。2月18日晚间,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广场中央B区4栋的3号电梯疑因故障冲顶,致使59岁的业主韦某不幸身亡。据了解,该电梯投用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维保单位为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一次维保时间“暂无”,最近一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目前,当地市监局已调取电梯维保记录并展开调查,小区物业已要求维保公司对所有电梯进行检修检测。这起事故再次为电梯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也引起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股工作人员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并结合元江县电梯安全管理现状,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提出了严格要求。使用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严禁电梯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等违规行为。维保单位则需严格依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保合同开展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维保质量,做好维保记录,杜绝虚假维保、走过场等现象,同时要加强对维保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此外,会议还着重强调了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各单位需建立健全电梯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救援,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 此次集体警示教育暨约谈会议的召开,让元江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深刻认识到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各单位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电梯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共同维护元江县电梯安全运行的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确保全县电梯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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