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青少年滥用止咳止痛等依赖性药物亟待引起关注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3-15 08:50:22 点击率: 278 【打印】 【关闭】

少数青少年滥用止咳止痛等依赖性药物亟待引起关注

 

当前,止咳止痛等依赖性药物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成瘾问题日益显现,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目前市场上有的主要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俗称止咳水)类等二类精神药品,其成分中含有可待因、麻黄碱成分,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易上瘾,因此要求一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其实含管制药品的止咳药只占止咳药市场的一小部分,大多数中成药是不含上述成分的,且疗效和稳定性都很可靠,广大公众可以放心使用,即使是含有管制类药品成分的止咳药,只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疗程服用,也不会造成伤害。

截至目前,元江县88家药品零售企业无经营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行政许可主体资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也未在药品零售企业中发现在我县境内发现有经营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现我县25家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有复方甘草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特殊药品,相对于滥用止咳止痛二类精神药品危害要小很些,针对这类特殊性药品我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监管。一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向上游批发供货方资格审查,规范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认真执行出入库复核、查验制度,以及禁止现金交易等规定,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二是设置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所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放入专柜内,不得开架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店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警示用语三是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同时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除凭处方按正常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四是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及时县市场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五是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得通过网定店送以物流或快递形式送药,不得在零售企业互联网网站或手机等移动设备展示和宣传六是充分利用6•26禁毒宣传日、药品安全宣传月广泛宣传药物滥用的危害增强青少年对止咳止痛等依赖性药物的防范意识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采取上述严格有效的监管,目前据药品零售企业提供数据,我县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青少年占购买总数不足3%,即使有购买的少年儿童大部分也是以家长名义代为购买的,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主要购买人群为中老人。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