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培育壮大“四上”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培育壮大“四上”企业。 一、做法成效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和地区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理审批”。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严格落实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 三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四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反映和扩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 (二)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开展“万企兴成村”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规范提升行动,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深化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三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元江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宣传不到位。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虽然设置了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但目前企业对系统理解不深,仍愿意使用传统程序办理,“一站式服务”难以实现。 (二)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理念。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要大力改革行政审批体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一站式办理等服务举措,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投资人办事成本;二是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和打击各种干扰、阻碍、刁难市场主体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扩大总量,突出重点,着力引导培育优势市场主体类型和行业。 (四)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针对少数市场主体诚信缺失,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等失信违法行为,依法加强查处打击力度,并通过建立和完善诚信评价体制,加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引导,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品质,实现我县市场主体的科学、持续、平稳发展。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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