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弱四难“掣肘乡村振兴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6-08 09:40:10 点击率: 238 【打印】 【关闭】

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弱四难掣肘乡村振兴

 

当前元江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65户,其中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的仅有6,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制约着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掣肘乡村振兴。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

1农户认识不高部分农民群众对农业合作社的性质认识不清,以为加入组织就是简单的归大堆合伙干,甚至认为是回到大集体时代,从而怕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起人理解不深。缺乏合作意识,偏离立法初衷。一些农业规模企业设立合作社的目的是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从而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只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

二、合作社自身存在问题

(一)缺乏运行规范,内控形同虚设。在审批登记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设立时有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但在合作社需要办理变更业务时却拿不出《合作社章程》,这种情况的存在必然导致管理行为的随意和经营行为的混乱。虽然依据章程设立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寥寥无几,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由于内部运行机制极不规范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制约了专业合作社带动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发展思路不清晰,有的有章程无制度,有的有制度得不到落实,内部控权问题严重,有些专业合作社仅仅停留在农产品初级生产阶段,在加工销售理念上未融入市场经济,不利于市场竞争。

(二)缺乏各类人才,缺乏核心竞争力。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种植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理论知识和新科技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要求成员80%以上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大部分合作社依据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发展经营,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对如何将产业做大做强以及对合作社和产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对创优创牌方面的意识相当缺乏从而导致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办社人才严重缺乏。目前,大多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很少围绕产业能人。专业合作社的领导层基本由所在村的村干部,或是自身素质稍微突出一些的成员担任,其中管理层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基本没有,合作社内懂得经营善于管理的专业人才尤其是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加工型企业的产业领军人才严重缺乏。

(三)缺乏资金扶持,发展难有后劲。从目前运行的合作社看,不仅数量少、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还缺乏外部力量的扶持,尤其是各大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以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迟迟不能到位。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又是新生事物,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到位,扶持的力度不够,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摆上议事日程。特别是融资渠道狭窄,举步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兴的经营组织,一般自有资金来源于入社农民缴纳的会费,资金实力非常有限,融资渠道相当狭窄, 季节性资金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而各类商业银行基于专业合作社运行的不可预知性,出于自身资金安全原因,往往不愿意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上档次、上规模。

(四)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服务以无偿服务为主,没有自主经营创收能力,导致合作社运转困难。如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市场开发等工作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的拓展。

(五)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待于增强。提供有效的专业技术服务,实现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大幅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是合作社的重要职能。

三、建议对策

(一)加大指导力度。根据合作社实际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讨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基本知识培训,为合作社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政府要强化对合作社的支持引导。发挥中介作用,帮助合作社寻找商机、降低成本。在项目选择上,政府可发挥情况明、信息多的优势,帮助合作社正确判断本地情况,选择真正适合本地的投资项目,最大程度降低可能的盲目性,降低投资风险。在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上,政府可发挥面子大、信誉好的优势,帮助合作社直接与生产厂家订立合同,从而最大程度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采购价格。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上,政府可发挥渠道广、眼界宽的优势,帮助合作社联系合适的买主,最大程度上保证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合作社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帮助解决人才问题。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强化对社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充分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宗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凝聚力,降低组织运行成本,全面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针对各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综合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较低的现状,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促使改变过去传统的种养殖方法,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合作社自身建设。一是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实行民主管理,独立核算,建立会计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为合作社实现自我积累、自我壮大发展;二是宣传引导农民入社,壮大专业合作社队伍。

(四)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定期聘请专家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社员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文化素质;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培训,使社员知法、懂法、用法。大力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负责人是合作社的重要组成要素,他们的能力与素质状况对于合作社能否顺利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

(五)打造品牌。要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创立合作社自己的产品品牌,通过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展产品品牌认证和注册工作,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