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17 15:12:51 点击率: 299 【打印】 【关闭】

当前农村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零售药店是药品领域的重要组成之一,是药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并且是人们最为直接获取药品的场所之一。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刻不容缓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一、基本情况

元江县现有零售药店79家,其中3个街道66家,5个乡镇13咪哩、龙潭2个乡无零售药店。

13家农村零售药店名称及地址如下:

因远镇5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江因远镇连锁店(元江县因远镇因远社区南北路46号)、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元江县因远分店(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因远镇因远南北路28号)、元江县鑫绿药店(元江县因远镇农贸市场)、元江县安定便民药店(元江县因远镇安定社区安定街423号)、元江县安定利民大药房(元江县因远镇安定社区安定街面小学岔路口);

曼来镇4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曼来镇连锁店(元江县曼来镇红光农场社区元漠路)、云南满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元江曼来分店(元江县曼来镇红光农场棚户区新建房11号)、元江县民康宝芝林药房(元江县曼来镇曼来社区红光街面)、元江县东峨万民药店(元江县曼来镇东峨街面)。

羊街乡2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江羊街乡连锁店(元江县羊街乡羊街村委会羊街小组21号)、元江县羊街康明药店(元江县羊街乡羊街村);

那诺乡1家:元江县益康药房(元江县那诺乡那诺村);

洼垤乡1家:元江县海苹药房(元江县洼垤乡洼垤村街面)。

二、存在问题

一是药品从业人员药学知识缺乏,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缺乏药品分类知识、药品基本常识等。

二是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比比皆是

三是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储存、养护条件差。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对储存、养护、摆放等严格的要求,但部分零售药店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管理药品,如药品阴凉柜没有做到全天24小时接通电源,加之我县气温高的原因,有时候会导致经营场所温度过高部分药店人员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货架、柜台和药品包装盒及经营场所杂物堆放,药品随意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摆放,灰尘遍布,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现象较普遍管理落后,欠缺防霉、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的意识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四是药事服务或药学服务不到位。药店需要配备执业药师,对购药人员进行专业的药学服务,合理用药,避免用药过程中造成的不良反应等问题。因执业药师稀缺,有部分药店没有执业药师驻店,依托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药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健全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农村零售药店涉药人员药学技能和业务知识,鼓励涉药人员通过参加函授、进修等方式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药学知识。强化药店涉药人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鼓励涉药人员进行药学学历教育,不断增强药品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鼓励涉药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行业道德风尚,强化诚信教育,诚信经营

二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氛围。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市场监管局每年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医疗器械宣传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深入广大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知识建议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到“6·26禁毒日医疗器械宣传周药品安全月等宣传活动中,形成人人宣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氛围。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倾向于一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知识、日常监管技能、执法办案技巧等培训,打造法律素养高、精通业务、善于监管的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