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保障复工复学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6-08 15:06:31 点击率: 98 【打印】 【关闭】

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保障复工复学

 

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为全县师生复工复学提供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

一、认真开展复工复学食品安全评估、检查工作

(一)做好春季开学疫情防控评估工作417日至22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疾控中心人员分成三个对即将开学的各中、小学校开展春季开学疫情防控评估。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一校一案内容进行科学评估,严格把控底线,落实防控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着重从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留样备查、台账登记、消毒消杀、卫生三防、工作衣帽等方面现场指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确保顺利开学。

(二)及时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复工复学后及时向各基层管理所下发《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复学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管理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在辖区内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检查学校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学校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废弃物处理等落实情况及各类台账的登记情况;三是检查学校食堂场所设备、环境卫生的清扫消毒、食品加工环节、炊具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学生就餐安排情况四是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餐饮店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查经营过期食品行为,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截至430共检查学校36所,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3户,其中有1户食品经营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小食品,共12袋,货值11.5元,当场没收,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对于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的地面积水过多三防设施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三)严格监管学校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卫生安全。深入我县学校食品配送企业江川顶鑫商贸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梯田稻香食品有限公司、元江县昌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食品仓库是否定期清理,容器和运输工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索证索票、留样管理是否规范等。

(四)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的监管。59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经营户及学校食堂召开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培训会议,并签订《元江县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发挥食品安全主体作用和自律作用,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坚决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

二、复工复学后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各学校食堂由于餐厅面积有限,餐桌数量不够,即使各校采取了错峰下课分时段就餐等措施,但仍然无法学生打饭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不能满足学生一人一桌的就餐需求,学生之间的距离达不到防控要求。

(二)部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不严,导致食堂从业人员与外界人员接触较多,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部分学校三防设施不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不够规范,食堂经营场所清洗消毒力度有待加强。

 三、对策建议

(一)建议学校分散部分学生带餐到教室、宿舍或操场等场所就餐,严格要求学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餐。

(二)建议学校食堂可采取盒饭形式供餐,班级指派人员到食堂统一领餐,避免打饭排队时无法保持一米以上间距的问题。

(三)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做好消毒消杀、食品留样、台账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要求食堂从业人员避免与外界人员接触,减小风险隐患。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与餐饮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