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知识产权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1-29 11:01:14 点击率: 67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知识产权

情况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其它智慧成果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在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问题是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因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会用各种手段增加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促其转化,对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科技实力,将是非常重要的。

2019330日,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专利监管工作职能从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划转到县市场监管局。专利职能明确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非常重视业务培训工作,年内组织了一次省级培训,两次市级培训,一次局内部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和相关企业的专利业务能力。

通过努力,我们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了一些感受。为了开展好以后的工作,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地标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19915日,全县有效注册商标482件,其中商标申请件数86件,新注册商标167件。我县注册商标总量偏少。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约12000户,但有效注册商标只有482件,全市倒数第一。从2011年起,我局就非常重视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截至201912月底,我县共有8个地标注册成功。地标拥有量排在全省前列,全市第一。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这次调研的重点放在地理证明商标上。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下简称地标)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元江独特的地貌、气候特征非常适宜多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并形成独特的产品质量,使得我县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十分丰富。2011年至201912月底,我县共有元江鲤、元江芒果、元江火龙果、元江草果、元江茉莉花、元江金桔、元江芦荟、元江甜橙8个地标注册成功。元江羊街米已经公告,元江辣木、元江紫驼骆米、元江番荔枝3个地标还在在申报中。

一、我们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大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长期以来,由于我县农民群众品牌意识不强,对地理标志的作用认识不够,我县地理标志工作一直没有大的突破,这也给我局增加了培育和发展地理商标紧迫感和使命感。然而一个地标的注册,没有注册主体、没有记载、没有行业标准、动员注册难等等,一切都要从头准备,堪称系统工程,难度可想而知。从而我局加大了地理商标的宣传力度,通过对县内农产品龙头企业一家一家的了解和宣传,提高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认知度和影响面。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申报地理标志商标的积极性、主动性。

2.抓调查摸底,进行调研筛选。实施商标战略以来,我局围绕全县的自然优势、人文优势和产业优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品质特征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同时,对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固有特性和登记条件,进行调研筛选,从中挖掘出一大批符合地理标志申报条件的特色农产品资源,据我们调查共有16个:元江鲤、元江芒果、元江火龙果、元江甜橙、元江辣木、元江茉莉花、元江芦荟、元江青枣、元江白糖、元江酸角、元江草果、元江油桃、南溪米、紫驼骆米、五区火腿、八区甘蔗酒。我们制定出这些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应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从而形成了培育扶持一批、申请核准一批、规划储备一批地理标志申报梯队。并且准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编辑《元江商标》、《元江名特农产品》两本书,加大宣传、调查的力度。

3.抓帮扶指导,加快申报地理标志步伐。根据我局调查摸底情况,对那些发展前景较好,具有一定规模,有发展潜力的特色农产品,申报条件成熟的优势农产品,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向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建言献策,引导相关行业协会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我局多次上门到相关企业和机构,主动沟通,用心搭建扶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桥梁,并安排相关股室专人指导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在业务指导、材料申报、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4.积极争取支持,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工作自觉融入发展大局,借力造势、顺势而为,才能有所作为。为此,我们抓住《元江县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机遇,以深入开展商标富农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地理标志培育工作,在通过走访了解到可以申报的地理商标后,我局领导及时向县政府、县委汇报,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申报一个地理商标的奖金县里从0.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县政府县长、书记还专门听取了我局关于地理商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地理商标做了专门的批示。对我局主动发挥职能,加快推进品牌战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从而推动该项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和展示工商部门在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中的优势作用

5.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发挥市场监管的主力作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的精神,把地理标志工作作为服务三农的突破口,认真履行商标保护职能,甘当主力、勇当主力,将地理标志工作纳入全县市场管理系统整体工作规划。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以来,我局每年都制定年度《商标工作要点》出台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强化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主动加强与农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发展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发展经济的重视是不容质疑的,但它们往往把侧重点放在引导生产、指导生产、扩大规模、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等环节,对发展知识产权提高产品附加值、外引内联扩大流通渠道等生产之后的环节关注较少,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及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清晰。这就造成了政府对知识产权的发展缺少规划,推动力度不够,但是,离开了政府的有力推动想要发展知识产权是非常艰难的。

2.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1)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除元江鲤外,其它准备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都还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需要临时成立。2)无统一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我县准备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都没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造成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地标产品的声誉。3部分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如:元江甜橙的品质很高,因为没有品牌,在元江种植的甜橙只能以新平褚橙来销售了。

3.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地理标志工作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上开展,还没有形成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及广大龙头企业、农民积极参与的完善机制。虽然我县政府在品牌带动战略中对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有奖励激励机制,但地理标志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及方方面面,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我县至目前基本上都是有品无牌,根本无法满足我县品牌农业发展需要,造成产品无法受到法律有效保护,假冒产品难以避免,严重影响我县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

4.专利工作面临的困难。机构改革后专利从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划转到我局以来,没有机构没有人员,甚至于没有一个全县的专利台账。原市场监管人员对知识产权监管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我局接手职责后,没有任何有关专利方面的数据和资料,我们难以了解全县的专利情况,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难以协助专利申请人申报奖励,难以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和情况。

三、我县发展知识产权的建议

1.寻求法律有效保护的需要。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申请注册,就不能获得法律法规的保护,外地的产品假冒我县的产品工商查处难度较大,这将严重损害我县产品品牌的声誉及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是产品寻求法律保护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保护广大产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必然需要。

2.推进品牌资源整合的需要。尽管我县许多农产品名气较大,也曾经获得多种荣誉,但大多特色农产品有品名而无品牌,产品整体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真正能够创造出品牌效益的农产品不多。大多农产品业主没有认识到地理标志商标的超强能力和地理标志商标蕴藏的巨大财富,处于各自为政、独自经营局面,没能形成强大的协作力,甚至还存在互相拆台的现象。政府部门想介入进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却苦于没有一个有效的平台和媒介,而地理标志商标就是农业品牌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它不仅向社会显示地方农产品质量的非凡,还通过地理标志商标这特殊的表现手法区别商品来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并通过法律及行政的手段使农业品牌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在高起点、高平台上开展竞争,提高竞争力。

3.推进产业化市场化的需要,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地理标志商标,能够使农产品的品位得到提升,价值得到提高,促进农户或涉农企业的增收,提高农民种养及涉农企业经营开发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农产品中介组织和农技人员开展服务,从而形成健全的农产品产业化链。二是有利于农产品市场化经营。市场是农产品实现价值的地方,地理标志商标不仅是农产品占领市场的法宝,也是加快农产品市场化的催化剂。地理标志商标不但方便消费者辨别商品来源,还可以增加消费者购买愿望,在市场上形成广泛的需求和消费群体,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推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不但能丰富旅游的内涵,增添旅客的兴致,而且利用当地农产品制作的地方菜肴更使旅客流连忘返。目前时兴的农业观光旅游使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与旅游休闲相互结合,并互相促进。一个地方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说明农业资源优势所在,也是宣传旅游的一张名片。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是旅游的点缀,也是一处不同感受的景点。通过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慕名而来,助推旅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我县每年举行一次的芒果节,都会吸引大量县内外游人参观品尝,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5.推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自然和文化遗产如果不加以保护,就会消失殆尽,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资源,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实质是保护一种传统资源,保护一种自然和文化遗产,使之能够延续发展,如我县的元江芦荟。因此地理标志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是合理利用和保存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遗产的现实需要,也是对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加以呵护的表现方式和使之发扬光大的有效手段。如果对现存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不再加予保护,将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6.推进地方资源共享的需要。地理标志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要供符合条件的成员共同使用,具有特定区域内的共用性和特定区域外的排他性,既允许符合条件的成员使用,也排除单个成员垄断。区域内成员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和形式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并且将区域外成员拒之门外,使地理标志商标作为一项资源在区域内共享,从而有效避免商标纠纷,有效制止商标侵权。

7.加强对注册后的地标加强管理。采用地理标志商标策略就是利用普通生产经营者不能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规定,解决商标资源垄断的问题,避免单个组织获得垄断利益。所以对地标注册后的管理尤为重要。地标形成产业,产业带动地标。地标如何发挥好效能,这方面我们缺少经验。但外面一些地标垄断、滥用的情况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现正在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和处理办法。

今后我们将以更宽广的眼光、更开放的理念、更灵活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步伐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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