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80人,实行全员办案制,各职能科室及管理所均参与执法办案,2019年来,查办一般案件77件,罚款金额25万元。年内参与公安、文旅、农业、林草、工信、烟草等部门的各项跨部门综合执法60余次,暂无跨区域联合执法情况,但案件涉及外区域的当事人情况时有发生,要求协查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跨部门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元江县市场监管局在跨部门综合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完善。 一是设定跨部门综合执法的界限不科学,联合执法无保障。没有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进行整合,把一些不相关的部门生硬合并,综合执法事项相互之间的关系不紧密,横向执法跨度过大,元江县每次跨部门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局基本都有参与,无论执法内容与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与否。联合执法无保障,如2019年我局与公安、农业部门联合执法2次,查获冰冻走私肉2车次,共计19吨,但联合执法没有经费等保障,公安、农业不参与承担销毁费用等相关费用。 二是执法与监管界限不明确,职能部门职责有重叠。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尚未完全理顺,仍存在一定的职责交叉和衔接合作不力问题,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常见。综合执法过程中,只要办有营业执照的当事人,好多领导就认为是市场监管局的事,2017年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难以落实,需要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 三是缺乏综合执法机制。在综合执法过程中临时抽调的人员基本是部门内素质相对较弱、执法水平较差的人员,导致综合执法效果不好,只是走走过场而已。综合执法虽有牵头单位,但参与单位是平行单位,指挥过程中存在难度,并且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环节不统一,有待于进一步理顺。 五是执法基础相对薄弱,掣肘了集中优势作用的发挥。由于财力有限,综合执法队伍都是临时抽调,存在办案装备保障不足、技术支撑不足、综合性培训缺乏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综合执法办案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对新兴行业、重点行业的有效监管缺乏“专家型”人才等,使得综合执法的集约优势得不到最大发挥。 六是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过失、过错的承担问题。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过失或过错,但谁来承担责任没有明确,因此,参与综合执法的人员都会存在消极执法的现象。 二、跨区域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元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在跨区域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完善。 一是跨区域综合执法机制问题。目前,没有一个适当的跨区域综合执法机制,在跨区域执法过程中,只有同部门上一级才能统一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平行区域之间平级单位没有要求其他部门参与综合执法的权利,就算协助执法都是看平时的人情关系或看利益关系。 二是各区域之间职能部门设置不统一问题导致综合执法难实施。在各区域职能改革不统一,不同区域同部门相对职能也不一样,执法方式及文书也大相径庭,同样会导致综合执法的难度。 三、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是在各区域尽快成立统一的综合执法局。全国范围内成立标准化的综合执法局,统一执法服装、执法程序、执法文书。 二是综合执法局人员、装备配置到位是综合执法效果的有力保证。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局人员培训。由于综合执法范围广大的原因,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执法对象的不确定,必然会导致执法的难度,因此,培养综合执法能力较强的人才都显得尤为重要。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总结查处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和协调解决联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部门之间要定期通报各自依职权办理的案件总体情况,分析发案的特点和形势,并提出工作建议。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