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保障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各乡镇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一是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是检查市场农产品主体准入关。与农产品市场各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强化落实,扎实推进监管工作。三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管理所认真梳理,摸清本辖区涉及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超市、门店等基本情况,建立并完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推进市场方快速检测室的建设。目前我县建成市场方快速检测室并投入使用的已有三家,充分发挥了快检室前沿防控风险的作用,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通环节全程监管,让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具备安全性和可知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五是抓住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为主要手段,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源头治理。 我局抽检了五批次豆芽,不合格五批次,不合格率100%,对不合格的产品,已立案查处,罚款1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2元。 立案查处2起在市场上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鲜猪肉案,1起收缴391.06公斤鲜猪肉,另1起收缴47.56公斤鲜猪肉,2起均已经结案,共罚款5500元。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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