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涉案药品保管面临“五难”问题的应对 目前,元江县有药品经营企业有74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38家,零售企业35家,全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 1家(氧气厂);医疗机构111所,医疗机构按类别分为:二级甲等医院2所、一级以上医疗机构12所;乡镇(街道)卫生院10家、个体诊所18家、村卫生所75所、民营医院2所、云南省元江监狱医院1家,学校医务室1家。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经过近年来的药品市场整顿和专项治理,以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开展,我县的药品市场已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从日常监管检查情况看,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违法行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近三年来,立案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12起,罚款25810元,没收违法所得2438.92,没收不合格药品9.39公斤,过期医疗器械2种,其他医疗器械6盒。 2.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开展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7人次,执法车辆73台次,累计检查企业数908户次,其中检查集贸市场111户次、药品经营企业195户次、医疗机构88户次、中药材经营店33户次、中草药摊点173户次、餐饮店308户次;没收毒性中药材、饮片共计62.5公斤。 二、涉案药品保管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涉案的药品、医疗器械无保管制度。涉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从查获扣押到结案没收再到每年一次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销毁前,一直由办案股(室)自行保管。因办案股(室)没有专门保管存放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场所,从而导致涉案药品、医疗器械难以保存。涉案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少时存放在办公室,数量多时存放在办公楼楼梯间,一些毒性中药材(饮片)及医疗器械若存放在办公楼楼梯间,有可能出现遗失、被盗等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涉案药品、医疗器械销毁处置工作难度大。药品、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焚烧、消毒处理后销毁都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需要有特殊的销毁设备才能进行药品销毁。我县无专门的药品、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场地,从而导致假药、劣药销毁处置难。 三、涉案药品保管“五难”问题的应对 1.建立健全涉案药品管理制度。设立兼职管理人员,根据不同种类的药品、医疗器械建立涉案药品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对于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人员接管后必须登记造册,按要求妥善保管。 2.没收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理应当符合财政、物价、药品管理等有关规定。 3.需销毁等处理的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则管理人员消账出库并保存《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销毁时由两名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4.由于药品、医疗器械的特殊性,销毁处理应交给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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