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市场监管局开展眼镜镜片、读写作业台灯行业监督检查及标准宣贯工作 根据《加强验光配镜行业市场监管促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全县验光配镜行业及读写作业台灯经营秩序,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强化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法定义务,有效推进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确保配镜及读写作业台灯质量。元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组织开展了眼镜镜片、读写作业台灯行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对市场主体资格监督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辖区内从事验光配镜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逐户排查,查看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现象,通过检查未发现无证无照从事验光配镜及销售读写作业台灯经营行为。 二是认真检查眼镜成品及镜片产品,查看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检查眼镜镜片和眼镜成品生产合格证、标准的执行情况、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查隐形眼镜店有无《医疗机械注册证》、经营者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确保眼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经检查,我县辖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合法,证照齐全,眼镜镜片执行的标准都符合GB10810.1-2005的要求。 三是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认真开展好《眼镜镜片》GB10810.1-2005、《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T9473-2017系列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让每一个经营户都拍下标准文本内容,要求其对照标准把好今后的进货关,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法定义务。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验光配镜经营户7户,台灯经营户9户,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提出整改要求,并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验光配镜市场秩序,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及作业读写台灯流入市场,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用眼健康安全。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