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市场监管局打造市场监管新模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大大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度、难度和复杂程度相应增加,监管责任、风险也随之上升。“宽进”之后如何“严管”,成为摆在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元江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县市场监管的重要执法部门之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运用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努力打造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我局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督促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公示即时信息和年度报告,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数据资源,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截至2019年3月底,全县共有1478户企业公示了3547条即时信息。2015—2017年市场主体年报率分别为99.4%、97.54%、96.54%,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信息的归集共享是构建信用监管机制的基础,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也是联合惩戒的基础。2018年11月23日上午,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操作培训会,县直29个相关部门的4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正式在我县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截至2019年3月底,该平台已注册部门26个,归集涉企信息2346条,为实现协同监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推行简政放权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大幅减少审批事项,监管方式也随之变化,“双随机、一公开”成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201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管由传统的巡查制改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率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 “一单两库一细则”,更新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5项,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13357个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9人,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制订不同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公示随机抽查信息,实现“一次抽查、综合体检”的效果。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270户,占全县市场主体总数的2.14%。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局组织开展的双随机抽查6个批次448户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占全县市场主体总数的3.48%。抽查结果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下一步,我局将按上级部门部署,探索实施“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四)强化信用约束,实施联合惩戒。一是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放宽”后 “严管”的信用约束措施,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年报、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抽查、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企业失信约束、政府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共治等配套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局严格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及时将符合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做到“应列尽列”。截至2019年3月底,全县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计984户,其中企业164户,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补报年报、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全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3669户次。二是强化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管理。重点做好对列异满三年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我县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三是继续做好失信被执行人资格限制工作。严格准入把关,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3月底,已限制“老赖”任职共计8人次,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成效日益显现。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双随机”抽查效果欠佳。双随机抽查旨在转变监管方式,减轻取消监管所的日常巡查压力,引导经济主体自律,实现监管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根据抽查实施情况看,虽然做到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的双随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平公正,但在部分专业性强的执法领域,对执法人员技能要求高,与其他执法领域通用性差,导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适用存在困难。加之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储备不足,对企业年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力不从心,大多数的抽查流于形式,抽查效果差强人意。 (二)对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归集共享是整个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既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也是联合惩戒的基础。按照要求,相关审批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平台,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审批部门对市场监管部门推出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重视不够,不及时进行涉企信息归集,造成有的部门对本行业市场主体底数不清楚,容易出现监管疏漏。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梳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引,不定期举办学习培训及研讨活动,深化监管人员对新业务知识的理解吸收,统一思想,推动监管思维不断转变,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优化监管人员配置,打通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根据每名监管人员的业务特长,为监管人员贴上不同的“业务标签”,探索建立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库,开展抽查行动时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进一步提高检查的精度和准确度。 (二)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牵头作用,研究和解决相关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畅通涉企信息归集路径,明确归集内容,推动相关部门把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涉企信息归集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发挥平台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作用。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