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过期药品处置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1-07 16:39:55 点击率: 15 【打印】 【关闭】

元江县过期药品处置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元江县位于玉溪市的西南部,全县国土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山区占96.8%,坝区占3.2%全县辖区有3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5个乡,81个村(居)委员会,其中:57个村民委员会、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36个村(居)民小组,其中:226个居民小组、537个村民小组、682个自然村。全县总人口22.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21万人,占总人口的58.8%,其中城镇人口9.24万人,占总人口的41.2%。境内有哈尼族、彝族、傣族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9%。信教群众2315。目前,全县现有涉药单位169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3家、零售药店41余家,其中乡镇药品零售企业有22家,占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的34.4%,行政村药品零售企业2家,占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的3.1各级医疗机构107余家其中全民卫生医疗机构15家,民营医院2家,个体诊所13,村卫生室75

我县群众用药基本情况主要表现为:一是群众缺乏用药安全意识,亟需加强宣传。调查表明,在我县广大群众不知道药品有效期,认为不会产生危害而继续使用的情况依然存在。故开展药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提升居民自身的安全用药意识,是改善我县过期药品不恰当处置现状的当务之急。二是过期药品的处置现状不容乐观。由于对过期药品药效的误解,有些家庭仍把过期药品给人或家畜服用,甚至将其卖给药贩子。而把过期药品随手扔在道路旁、垃圾中或挖坑填埋的做法,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

二、我县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不到位。一是盲目就医配药和不良用药习惯是导致家庭过期药品产生的主要原因。随着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小病小痛寻求医疗帮助的情况增多,但在就医配药过程中,多数患者缺乏药品基本常识,对家中备用药品情况不了解,就诊时无法准确描述同类可替代药品,导致医疗机构重复配药;医疗机构部分处方审核人员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默许大处方配药;二是随着社保的普及,一部分人抱有医保不刷白不刷的心态,盲目要求配备各类常用药品。 不良用药习惯导致药品过期。由于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普遍不强,不少人喜欢凭经验买药用药;有些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非理性购药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劝导和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患者不遵守医嘱用药,肆意自行停药或改换其他药物;一些药品整盒、整瓶包装出售,只服用一次或几次便被束之高阁等。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综合素质不高。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培训,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过期药品处置意识差,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对使用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不足。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使用过期药品的人占半数以上。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全国爱耳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以发放用药安全宣传单、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合理安全用药的相关药械、保健食品知识,呼吁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学会合理用药,避免药物滥用。共发放宣传材料共47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4版,接受群众药品安全咨询约150余人,有效宣传了用药安全知识,但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四)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屋陈旧,缺乏阴凉库房、冷藏设施等保管条件,存放混乱、管理落后,欠缺防霉、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的意识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达不到;药品随意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摆放,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五)政策法规滞后。《药品管理法》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但对过期药品的回收责任主体却没有明确。药品回收的措施不是强制性的,缺乏普遍约束力,只能取决于公众的自觉性。在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初期,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曾通过公益出资的形式开展了一段时间有偿回收活动,短期成效较明显。多数人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认为回收无任何补偿还要投放到指定点太麻烦,回收点的设置成为了困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过期药品如果分类收集除收集过程可以豁免外其他过程仍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一旦作为危废管理,后续处置就涉及专业资质问题。

(六)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回收成本高,无政策支撑,回收难度大,无积极性。由于我县部分乡镇属于偏远地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人员缺乏药品分类知识;药品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差,货架、柜台和药品包装盒及经营场所杂物堆放,灰尘遍布,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现象较普遍;执业药师流动性大,药学专业水平相对较低

 三、意见建议

(一)尽快立法

建议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过期药品划归到不需要的药品类别下的做法,明确包括未用的、溢出的、受到污染的医药产品、药品、疫苗和血清。以此为出发点,先行出台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时启动立法程序,把办法上升为条例,列入2019年的立法计划,争取2020年颁布实施。

(二)配套政策,建立机制

针对我及外省市普遍存在的,对过期药品回收关注度不高,参与度偏低,社会效益偏差的情况,主动围绕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制定配套政策,运用互联网+”的策略建立完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建议云南省参考网络自动还书机的模型,以政府投入为主,研发网络自动还药机逐步普及,分级分批投放药企、渠道商、药店、医院诊所。做到达到规模的必须投放,小规模的申请投放,需要投放的强制投放,并结合医保卡、医院诊疗卡、药店会员卡、手机等软硬件,使购药环节和现有的药品经营、诊疗处方等环节完成在线联通,进而实现购药者通过网络自动还药机的还药行为自动登记入药品经营、诊疗处方等程序,实现数据共享。

对于民及药企、渠道商、药店、医院诊所等机构的还药行为,网络自动还药机还可自动以增加积分的形式计入民和机构的各种卡中。民卡中增加的积分可用来购置新药或兑换礼物,机构增加的积分可依据相关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

(三)创新全覆盖宣传机制

建议设立过期药品处置与管理专项经费,其中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力度。一方面由政府专门制定相关文件,对宣传工作的范围、重点、形式及具体内容做出专门的规定,对媒体的跟进提出专门的要求。另一方面对重点范围如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如55岁以上的老同志和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要制定针对性的方案,要有进社区、进校园的方案,要纳入健康教育宣传的范畴。同进,要充分借助媒体、新媒体的力量,制作专门的APP,动漫宣传片,卡通宣传大使等,增大宣传的深度,增强宣传的及时性和持续性。

(四)加强医患沟通,强化处方审核

加强就医配药阶段的医患沟通,遵循家庭同类药品优先使用的原则,避免重复配药造成的浪费;强化对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人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的培训,完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考核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处方审核人员的作用,把好审核关,合理配购药;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病种等实施差异化额度管理方面的探索,杜绝随意使用医保盲目购买备用药的情况。

(五)扩大宣传教育,转变用药理念

强化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引导公众逐步树立正确的用药理念;加强对药店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避免盲目追求利益而默许过量购药的行为;提高执业药师的公众认知度,让更多的公众主动寻求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作用,鼓励开展药品拆零使用或销售服务,提供按需购买的便利;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小规格包装药品让消费者选择。

(六)提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

针对监管力量不足,一是要不断加强监管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把握药械管理法规的立法精神,拓宽监管的新路子、新领域,确保全方位进行监管,让假劣药品无处遁形。二是加强信息收集,延伸监管触角。要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监管工作,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如在各村、相关机构聘任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收集药品安全信息,使药品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三是将监督管理关卡前移。日常监管工作要关口下沉,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控,从源头上把好药械的质量关。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假劣药械流入农村市场,要加强对药械生产源头的安全监管,建立查源治本机制。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保化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