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7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取消质量安全风险低、能通过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主要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元江县积极根据新规定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一、元江县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6月国务院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元江县的洁净水泥构件有限公司,其输水管取消许可管理,目前,元江县实行许可管理的还有4家:1、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 云南省玉溪红云化工有限公司:农药、3、元江县锐鑫金属结构厂:水工金属结构、4、云南元江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用塑料容器。 二、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工作 自2017年以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普查建档、严格年度登记备案、科学分类监管、重点监督检验,推动元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有效地促进了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一)全面普查辖区内获证企业的数量规模、生产条件、产品状况等基础信息和产品信息,完善企业档案,一企一档,动态管理。目前县共有工业产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 (二)严格开展获证企业年度登记备案工作,指导获证企业按照自查范围、自查时间、自查要求的规定,提交《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登记备案表》,及时对《登记备案表》进行审查,并严格对照许可生产条件和年度登记备案资料,对获证的3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巡查,以核实企业是否履行许可证相关义务并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获证企业按照《云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AA、A、B、C四个等级的分类监管。其中对AA类企业实施信用监管、对A类实施责任监管、B类实施常态监管、C类实施加严监管,对监管发现的问题采取行政指导、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移送处理等不同措施。 (四)开展获证企业延续证书提示服务。对到期换证企业,提前预先介入,主动提醒企业做好到期延续证书的有关工作,提示企业认真按现行有效的相关产品实施细则、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提取三个月提交申证材料。 (五)制定实施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抓好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获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达不到要求。一些企业进货台账不健全、原辅材料进货检验验证不到位;检验检测设备不齐全、企业出厂检验不规范,有的企业甚至未开展出厂检验。(二)部分水泥等生产企业原辅材料露天堆放,部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原料进口与成品出口通道设置不合理。(三)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实验室管理混乱,原始检验记录、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检验人员对相关标准、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不熟悉、不熟练;出厂产品的标识标注存在问题,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强制性认证标识标注不规范、甚至不标注;一些危化品生产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存在漏洞;一些获证企业未向监管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四、今后工作方向及建议 (一)今后工作方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抓全面提高质量,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1、检查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保持发证条件的情况,严格原辅材料进货检验验证、生产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获证企业动态监管,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并留有痕迹。 (二)建议 1、加大监管人员及企业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及质量管控水平;2、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着力加强审查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杜绝受理慢、现场核查慢、汇总材料慢等问题,解决企业办证难、反复奔波的问题。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综合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