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 推动食品摊贩备案监管新突破 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引导食品摊贩合法经营,促其有序健康发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摊贩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由市场监管所对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监管。 一、领导重视到位,前期准备充足 召开了食品摊贩整治工作会议,全县10个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主要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食品摊贩整治工作,并将我局制定的《元江县食品摊贩备案及小作坊登记管理意见(试行)》下发至各相关单位。 二、强化培训到位,耐心详细讲解 为了备案登记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生产经营直接入口食品摊贩和各(乡镇)街道从事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现场指导。对食品摊贩经营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讲解备案登记流程,认真回答食品摊贩提出的诸多问题。对从事备案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操作,以推动食品摊贩备案工作。 三、协调安排到位,全面排查底数 组织各辖区执法人员进入早市、夜市和农村集市进行全面排查,不遗漏一户,食品摊贩基本信息逐户登记造册,填写内容包括摊主业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经营类别、经营时间、原料来源、加工方式等,全面掌握食品摊贩的底数。 四、执法职能到位,突破监管瓶颈 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要求食品小摊点摊主到疾控中心进行免费体检,凭健康证明、身份证等领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进行合法经营。并要求经营者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占道经营,同时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消费垃圾各摊主统一回收,自行处置,特别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经营者的遵章守法自觉性。 截至2017年12月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执法车辆68台次,检查辖区集贸市场11个、检查乡镇(街道)、村(社)、学校、医院、车站等周边涉及直接入口摊贩食品经营户223户,已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60户,其中食品销售25户,餐饮服务35户。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