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股。承担质量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质量兴县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兴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组织撰写质量分析报告;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督促企业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各级政府质量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我县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对相关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及认证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认证、合格评定、认可与检验检测区域性组织活动。 负责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情况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分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877—6515456、6516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