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和食品生产 、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联系电话:0877—6516801、65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