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市场监管股。负责组织维护、规范各类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参与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工作;拟定注册商标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对注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参与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商标标志、特殊标志、奧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依授权承担注册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7—651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