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元江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一)遴选范围: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 (二)遴选对象: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服务内容:服务水稻机耕面积1500亩、玉米机耕面积12500亩。 四、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合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填报提交《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乡镇(街道)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提交至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其余资料可通过线下方式直接报送至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应包括《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服务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三)组织评审。元江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 (四)公示确定。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将拟入选服务主体名单通过政务服务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确定为元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5月15日。 (二)申报地点:省级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yngdlzmpzz.yndkch.com:10900/agricultural-coop/#/signIn。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服务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入选的服务主体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服务协议约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服务主体资格。 (三)本公告由元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在遴选过程中,如有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元江县农业农村局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877-6011741。 附件: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 地 址 |
| 负责人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电 话 |
| 人数(个) |
| 机械数量(台、套) |
| 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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