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需发布的信息提供局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 具体信息内容参见《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元江县香江路13号办公楼3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农业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元江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时间、地点 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三楼(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39 传真号码:0877-6011139 电子邮箱:yjny139@163.com 邮政编码:653300 邮寄地址: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13号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列三种方式提出: 第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第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也可以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42371d26-6625-495b-bd23-1f6e95d2d750&pid=9577dfb6-48d9-4470-8302-62697f8502c7),在线填写《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业务。 (三)申请办理 本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一、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第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如果属于本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本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三、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本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第四、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本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第五、本行政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行政机关将全部处理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申请。 第六,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本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玉溪市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三楼(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39 传真号码:0877-6011139 电子邮箱:yjny139@163.com 邮政编码:653300 (二)玉溪市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三楼(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011139 传真号码:0877-6011139 电子邮箱:yjny139@163.com 邮政编码:653300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7-6011139 办公地址: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13号 邮政编码:653300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玉溪市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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