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308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以及民族区域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点工作、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提出工作意见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指导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筹办元江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庆典活动,指导宗教领域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积极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指导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乡镇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书刊、宣传品等的审查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项;依法管理宗教事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民间宗教事务管理,负责对大型宗教活动审批与审查、申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完成2016-2018年1个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5个特色村项目的县级检查验收及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工作。2019年争取到“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资金400万元,组织完成旦弓、塔铺、期吉下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大瓦房民族特色村4个项目。 2.2019年对考入市外各级各类二本以上院校的“六种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和其它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30人,补助资金7.9万元。为我县人口较少民族代缴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12639人,共130.03万元。完成民族成份认定证明盖章234人,认定2019年度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政策加分的考生108人,办理民族成份变更25人。 3.认真组织实施好元江彝族语言与文字抢救和传承项目,制定了《元江彝族语言与文字抢救和传承实施方案》,开展了彝文培训50场次,收集整理完成元江县域各支系彝族民间格言和传说。组织申报了元江彝族乐作舞72调抢救性视频录制、洼垤乡撒摩“阿哩”文化精品工程、羊街乡棕扇舞传习馆建设3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会同县妇联等部门共同举办了民族刺绣培训班暨金芒果节“元江绣”展销活动,推动我县少数民族刺绣产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助力脱贫攻坚。 4.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发现问题15个,提出整改意见12条,现场整改完成5条,其余整改事项年底前完成。 5.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接待来访群众25人次,开展了4次宗教法律法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10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83.30万元对比减少203.87万元,减少53.1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4万元,占总支出的86.38%;项目支出27.13万元,占总支出的1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90.05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90.88万元,减少59.3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04万元。与上年147.34万元对比增加24.70万元,增长16.7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3万元。与上年342.71万元对比减少315.58万元,主要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2019年未能安排拨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元江县四个民族学会活动经费12.00万元,每个民族学会支付3.00万元;2019年度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10.80万元,支付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2019年1-12月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2017年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0.33万元,支付印刷费;《哈尼语地名风物志》编辑出版经费4万元,支付元江县哈尼学会编辑出版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341.92万元对比减少144.83万元,减少42.3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项目资金未能安排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哈尼语地名风物志》编辑出版经费支出4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14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3.96万元、上年住房公积金支出11.11万、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0.4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5.8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0.3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2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标准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8万元,比2018年2.64万元减少1.56万元,下降5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2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下降95.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标准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3万元,与上年支出16.33万元对比减少2.40万元,下降14.70%,减少主要原因: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19万元、印刷费支出0.51万元、邮电费支出0.07万元、差旅费支出1.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劳务费支出6.7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2万元,固定资产12.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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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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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15 | 2.32 | 12.83 | 0 | 6.05 | 0 | 6.7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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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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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抓好《玉溪市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落实,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进”活动,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抓好第二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完成1个特色村、2个示村项目任务,打造示范典型,深入挖掘提炼示范区建设经验,讲好元江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2)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对我市6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农民实施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费用政策;整合各类资源加快特色产业培植,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政策,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政策,实施好省、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和精品工程项目。 (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4)持续维护民族团结,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做到依法编制、全面完善、编细编实、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强化项目储备意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自评小组以实施方案和拟定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照预算批复、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实施项目开展自评,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了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19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财政的压力大。影响了预算的正常进行和资金的正常调度。希望下一步县政府及财政能给予解决这一问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一2019年度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完成对元江县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生活补助18人,补助资金10.8万元,涉及教职人员满意度≥90%,绩效自评为优。 2.项目二2019年元江县四个民族学(协)会活动经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完成拨付元江县四个民族学(协)会活动经费12万元,全县20万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稳定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90%,绩效自评为优。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共2个项目参与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合计22.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8万元;本级安排12万元, 项目计划工作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308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011230316529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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