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4月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城乡临时救助涉及69人,发放金额合125500.00元;
2、城乡医疗救助涉及316人,发放金额合617220.00元;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3888户4556人,发放金额合 1539848.00元;
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8592户11164人,发放金额1915754.00元;
5、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涉及102人,发放金额合61200.00元;
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涉及296人,发放金额合134976.00元;
7、“两案”人员困难补助涉及15人,发放金额合 11328.00元;
以上各项涉及金额总计:4405826.00元。
元江县民政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