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3月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城乡临时救助涉及 72人,发放金额合 157000元; 2、城乡医疗救助涉及92人,发放金额合77781.58元;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 4029户4727人,发放金额合 1601030.00元; 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8688户 11467人,发放金额 1961814.00元; 5、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涉及102人,发放金额合61200元; 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涉及274人,发放金额合1249440元; 7、“两案”人员困难补助涉及16户16人,发放金额合 11896.00元; 8、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涉及51户51人,发放金额合25848元。 以上各项涉及金额总计:5146009.58元。 元江县民政局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