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1月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参合参保涉及人员18815人,发放金额合1317050元;
2、城乡医疗救助涉及 58 人,发放金额合54520.64 元;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4046 户4748人,发放金额合1608418元;
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涉及 8748 户11550 人,发放金额 1976474 元;
5、特困人员涉及 392人,发放金额合193440元;
6、“两案”人员困难补助涉及 16人,发放金额合11896 元
以上各项涉及金额总计:5161798.64元。
元江县民政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