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内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县内体育场馆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职资助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和社会培训机构,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五)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和管理体育总会、体育社团(协会);负责管理“云南省元江低海拔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六)统筹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县级、市级、省级等体育赛事。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考试政策,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 (八)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九)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教育职责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县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十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教育扶贫、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及后勤管理;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电子政务、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年鉴编慕、信息公开、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政府督查、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编制教育体育系统年度计划和总结;负责教育体育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内部采购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日常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党委督促检查、党务信息与公开、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推进教育体育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优评先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校级领导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事项审核;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教师流动工作;配合编制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不再承担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计划财务与基础建设股。承担计划、财务、经费、收费、统计、审计等管理事项;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体育系统下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各类工资统计报表、经费统计报表上报;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预算;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校园总体规划,做好防灾(震)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校舍、场馆和全县部门单位、企业以及乡镇(街道)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牵头教育体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三)教育体育综合管理股。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与民办教育等各类教育;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督促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家课程实施、地方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开发;监督和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及督促学校落实控辍保学的相关责任;负责普通各级各类学校评估、学籍管理、综合评价、等级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指导协调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开展评估与管理;管理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校、学生(运动员)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协调学校的国防教育、军训、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预防青少年犯罪、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赛、比赛、备战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协调在县内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负责裁判员和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教练员和裁判员业务培训;负责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及展演工作;监督学校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学生体质状况监测;协调组织和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做好全县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 (四)安全卫生管理股。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反恐、消防、禁毒防艾、防范邪教、食品卫生、防灾(震)减灾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及安全演练;负责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有关疾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全县体育运动和体育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高危运动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教育督导室。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规划和计划;对本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指导、检查、评估、监测、验收;对本县教育重点、热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负责县级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承担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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