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时间:2026-02-10 15:57:12 点击率: 56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局元江分局202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初审。按照规定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5.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和生态监测股、法规宣教和核辐射管理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提质见效

强化思想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痛点、堵点、难点,强化风险防控,守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年内收到舆情反馈7件,全部核实办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举办1期全县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完成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做好“十四五”工作总结,启动《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推进督察整改,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元江共32个问题全部圆满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3个投诉件全部验收,美丽元江建设取得新变化、得到新实惠。

2.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呈稳定向好趋势,全县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9.5%,较2024年上升1%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4μg/m3国控元江坝洪村断面、省控清水河三板桥断面及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地表水无劣类水体,辖区内重点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全县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环境监管。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比赛、评查、培训等形式提高执法技能。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8家企业(个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5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执行“扫码入企”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完善基层执法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利用无人机、无线监控传输等设备丰富执法手段。做好环境信访案件受理查处,我局共接收信访、投诉、举报26起,其中受理15起,100%办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4.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助企惠企。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做好2025年元江县重大项目的环评要素服务保障,集中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4个(其中县级审批环评13个,市级9个,省级2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1个,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批1个。提供项目建设“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服务和项目审查意见,全县累计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的266家(其中2025年完成排污许可登记14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49家(其中2025年新增核发4家)。积极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为企业解决现实困难,确保企业诉求得到落实。

5.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围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年)》《2026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谋划项目,持续申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流域保护治理等重点项目。紧盯国家政策投向,科学策划储备项目,积极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2次,全面梳理排查拖欠项目资金及时请示解决资金“疑难症结”,助推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6.弘扬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把宣传思想工作渗透到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让宣传工作“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开展户外环保宣传活动14次,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发放10000余份宣传单,详细介绍环保知识和政策法规;同时积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大胆探索使用视频短片、手机短信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宣传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2辆。主要原因是:实有车辆中2辆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前县级财政不保障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改革后市级财政也没有保障。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单位财务总收入7,183,179.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83,179.6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73,221.54元,减少0.06%主要原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减少473,221.5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7,183,179.60元,其中:本年收入7,183,179.6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83,179.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3,221.54元,减少0.06%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473,221.54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7,183,179.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183,179.60元,其中:基本支出6,867,17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82.46元,增长0.003%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费增加;项目支出31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104.00元,减少61.11%,主要原因2026年项目支出中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预算减少

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0.00元,与2025年对比没有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83,179.6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867,179.60元,项目支出316,000.00元。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正常运转。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4,400.00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0元,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3,362.24元,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3,670.04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8,574.12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9,931.70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04.16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2110101行政运行3,164,704.58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380.00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539,452.76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52,472.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21,828.00元,用于部分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主要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00,000.00,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16,000.00元,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6年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46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6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5,9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996.00元,较上年减少13,768.00元,减少12.7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5年和202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768.00元,减少47.8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2025年相比减少13,768.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996.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96.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5年和2026年均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8,996.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000.00元。各项目绩效目标分别如下:

1.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1)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监管率达到100.00%

2)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等办结率达到100.00%

3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完成率达100.00%

4根据年度监测方案,按时限要求报送各项监测数据

5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7)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元江县环境监测运行经费绩效目标:

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及时、快速完成环境执法和应急监测工作,按年度方案要求开展各类生态环境要素的质量监测,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1份,环境质量季度简报4期,空气质量周报52期;完成国控、省控、市控及其它重点水质断面监测12期;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12期;完成2个县级、3个千吨万人、5个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完成酸雨监测、降尘监测分析;组织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4期。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地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5,594.08元,其中:办公费88,104.00元,接待费1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96.00(不含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安排10,000.00元),差旅费79,380.00元,邮电费11,000.00元,电费31,000.00元,水费1,72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物业管理费36,000.00元,元,委托业务费132,000.00专用材料费24,780.00元,工会经费58,774.08.元,其他交通费用174,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11.92元,下降0.034%,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和福利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资产总额2,189,116.65元,其中,流动资产12,603.85元,固定资产2,150,806.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06.7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8,62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8,97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662,01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执法办案补助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元江县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