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元江县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自然资源系统健康发展,全年进行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 一、总体情况 (一)突出重点领域公开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编制元江县26个试点领域目录中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加大对土地征收信息的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增设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实时更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等信息,积极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 (二)加强重要政策解读 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开,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宣传并上传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苏继春同志作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解读课件,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了有效信息参考。同时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知法、懂法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主动公开人大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共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解决澧江社区建盖办公楼用地的建议等人大建议和提案办理11件,努力做到办理结果公开透明。同时,收到9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目前,9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0年认真按照要求增设“预决算公开栏”,及时公开《元江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及《元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主动性有待提高,及时性要进一步增强,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重点从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规划方面、土地征收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贴近我局工作实际,贴近百姓信息需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各类信息不同的时限要求,分门别类、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同时抓好信息审核,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实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