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盘活思茅区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完成相关评估与决策程序,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予以公示: 
上述价格为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并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 2.意见反馈方式。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877—6516760 联系地址:元江县同吉路104号。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实施收回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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