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元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玉溪市元江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苏继春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师孟琴 县政府副科级督察专员 丁 杰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宗王丽 元江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张 睿 元江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丁丽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文平 元江县政协副主席 杨悦恺 元江县司法局听证代表 黄路明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听证代表 黄永亮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听证代表 赵宏星 元江县公共资源和交易中心听证代表 汤晓月 红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东平 澧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顾 帆 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浩然 曼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世国 因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琴芳 羊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嘎者 那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杰 洼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 辉 咪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董 成 龙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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