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政征启公告〔2020〕3号—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0 17:53:14 点击率: 924 【打印】 【关闭】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元政征启公告[2020]3号


      为加快S45永金高速新平(戛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土地用于元江县S45永金高速新平(戛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位于曼来镇行政区范围,详见S45永金高速新平(戛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
      征收面积:约137.6667公顷(2065亩),具体以实际征收范围和面积为准。
      用途: S45永金高速新平(戛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建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由元江县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征地拆迁暨施工环境保障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9月15 日至2021年3月31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附件: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jpg.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