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元江县公安局 时间:2016-06-22 09:37:55 点击率: 89 【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元江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公安局属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承担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元江县公安局机构编制的批复》(元机编[2013]34号)文件、《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分设元江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的批复》(元编办[2015]13号)文件,元江县公安局内设27个内设机构。其中,正科级1个: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22个: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城区派出所、甘庄派出所、曼来派出所、因远派出所、咪哩派出所、洼垤派出所、龙潭派出所、羊街派出所、那诺派出所、安定派出所;股所级4个:纪检监察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国际合作大队牌子)。全局共有247个编制,行政编制221个、控制数23个(城区派出所13个,交通管理大队10个)、工勤编制3个。截至2015年末实有人数193人(不含交警大队),在编实有车辆56辆,退休人员26人(不含交警大队)。

 

 

第二部分  元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元江县公安局).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元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以下数据不含交警大队)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元江县公安局决算总收入417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9.48万元,占总收入的90.60%;其他收入391.97万元,占总收入的9.4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公安局决算总支出400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0.65万元,占总支出的76.48%;项目支出941.24万元,占总支出的23.5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县局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1.81万元,增长幅度为7.1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4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全局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万元;(2)治安管理支出180.05万元;(3)国内安全保卫支出11.85万元;(四)出入境管理4.8万元;(五)禁毒管理支出251.49万元;(六)信息化建设支出42.43万元;(七)其他公安支出410.5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县公安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435.60万元,分别用于支付公安行政运行2378.08万元、治安管理180.06万元、国内安全保卫11.85万元、出入境管理4.8万元、禁毒管理251.49万元、反恐怖36.37万元、拘押收教场所建设120万元、信息化建设42.4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27.91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共支出378.16万元,分别用于支付离退休费134.05万元、医疗保障114.42万元、住房公积金130.38万元、购房补贴18.5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0.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相同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县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8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相同无变化;运行维护费31.8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7.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县公安局接待费开支共1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公安工作、协助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2016年6月15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