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0-08 14:52:13 点击率: 277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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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乡村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元江县红河街道街道办事处上下一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扬“元江精神”,践行“元江四变”,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活动,街道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在扭转、能力素质在提升、作风方法在改进,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聚焦“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宣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到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融会贯通学,切实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为民情怀、学出使命担当、学出科学方法。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相结合,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的高瞻远瞩、在理论上的深邃思考、在目标上的科学设定和在工作上的战略部署,做到“两转化一结合”。

2.突出“发展要务”,经济建设稳中有进。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严重冲击等重大影响,确保经济建设稳中有进。2022年税收收入30,441,300.00元;谋划包装重点项目7个,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600,000,000.00元,完成550,000,000.00元,完成比例进度91.66 %;招商引资任务数550,000,000.00元,完成550,000,000.00元,完成比例100.00%;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87,280,000.00元,现价增幅13.50%。粮食生产保持稳定,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5,800.00亩,产量242万公斤。林果产业不断壮大,芒果、青枣、柑橘等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15,000.00亩,产值123,550,000.00元。做精以茉莉花为主的花卉产业,种植花卉2,300.00亩,实现产值28,000,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控,畜禽规模养殖产地检疫率达100.00%。累计认证“三品一标”3个,申报“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街道实有市场主体7,387户,同比增长11.25%,新增市场主体1,336户,实现“个转企”39户。街道实有农业企业135户,累计净增41户,完成率102.50%;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累计净增5户,完成率125.00%

3.赋能“项目提速”,主动服务城市建设。按照“东渡西拓、南联北融、中通泰”的总体思路,立足县城总体规划,以市民需求为导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全力攻坚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做好未签约户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入户基础信息摸排等前期工作。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开展西门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以“四级联创”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功能,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造中,拆除临违建构(筑)物5,400.00平方米,见缝插绿,建设共享庭院,配建停车位、充电桩、“居民议事亭”、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全力以赴打通辖区内“断头路”,铭学路、兴元路南延线、罗槃大道、元江大桥、文化路东延线相继通车,同吉路北延线、平安路北延线建设顺利推进。实施完成梦幻花园,成功签约城市营地项目。积极推进“一江两河”水生态修复治理、城北加油站、元江府及元江悦府等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4.加快“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日益凸显。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有序推进麻子寨小组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那堕小组美丽乡村及农房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桥头社区成功申报省级美丽乡村。全面推进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盘活利用土地工作,共排查拆除416宗,拆除占地面积52,853.66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58,190.45平方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完成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37宗。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完成户厕改造并录入信息管理平台63座,完成105%;公厕改造任务2座,完工验收2座。大力践行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明确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街道被评为省级绿美乡镇、那堕小组被评为省级绿美村庄。注重个性美,打造那堕、打炭、麻子寨特色文化和节庆品牌,打炭被评为国家AA级景区。

5.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厚植生态底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认真落实“河长制”管理措施,加强河库渠塘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整治侵占破坏水域岸线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河库渠塘生态环境和保障防洪安全。全年累计开展了12次“河长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发动人员629人次,出动车辆机械274台次,乡村级河长清河38次,部门落实清河5次,清理河沟14条,清理湖滨湿地121亩,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22吨,共投入资金105,500.00元。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共发放《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171份、《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6,240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单3,433份,认真抓好日常基础宣传工作,更新临时性宣传标语42条,五彩旗1995面,联防协议4份,通告80份,《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46份。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3,000份,制作安装小组卫生区责任牌28块、门前四包责任牌4,600余块。清理垃圾杂物4,200吨,清理水沟6,100.00米,开展街面秩序整治273次,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73起,整治乱堆乱放273起,清理乱粘乱贴、乱刻乱画、橱窗广告、占道水牌等违法宣传广告6,800余起。

6.致力“民生提档”,人民福祉不断提升。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解决就业、教育、医疗、救助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精准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网格开展辖区范围内人员信息摸排,积极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元江北、元江西及9个疫情封控点的值班值守和管理服务工作,派出支援边境疫情防控280人次。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宣传收缴,2022年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6,681人,完成续保人数6,720人,完成率100.5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18,775人,完成续保人数18,317人,完成率97.56%。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户摸排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2022年街道辖区内共有城乡低保户96125人,其中城低保户5869人,农低保户3856人,全年新增城低保户1013人,退出1823人;农低保新增1116人,退出25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共3636人。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入户动员。积极帮助居民了解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宣传各地招工信息,发放宣传册510余份,大力宣传务工就业相关政策。为提升职业素质能力,组织开展挖机、美容、电子商务、按摩保健、物业、荔枝种植、果实蝇预防培训等各类培训班38期,共培训1,577人次。

7.强化“社会治理”,社会大局和谐安定。以“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平安元江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矛盾纠纷信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2022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发现纠纷隐患60起,目前组织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5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街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依规治理,实时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持续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社会治安防范基础,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非煤矿山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6次,出动车辆10辆次,出动人员61人次,检查单位68家,填写并发出现场检查记录68份,发现安全隐患25处,现场整改20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并已及时整改完毕,交通安全挂牌督办已顺利完成“摘牌”。

8.铸牢“战斗堡垒”,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坚持政治铸魂,强化思想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宣讲等形式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56559人次;完成“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3期的培训任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4期,领导干部上讲堂25人次。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推进街道党工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四种责任”落地生效。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辖区意识形态安全。激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对67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支部规范化建设分类定级,深入街道5个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工作。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现场观摩活动2次,评选擂主2名。督促指导3个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年内按计划发展党员13名,开展2021年及2022年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四级联创”工作。按照《元江县关于深化基层党建“四级联创”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街道及5个社区制定了实施方案,2022年完成社区达标5个、示范2个,小组达标28个、示范7个。持续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序推进2个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街道建立两新党委、5个社区成立两新工作站;组建街道“战疫先锋队”。依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共开展服务活动421次,10,549人次参与活动,统筹推进“三创一行动”、疫情防控、国家反诈APP安装宣传等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坚持党建赋能,推进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群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实现党建和群建工作整体推进、互建互促。四是全面落实党管武装工作责任,推进国防动员、征兵及民兵建设工作,年内完成民兵整组50人,为部队输送优秀青年10人,其中9人为大学毕业生。

9.贯穿“全面从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坚决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置问题线索13件,立案审查101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3人;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紧盯党员干部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等问题,召开节前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2次,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3人、书面检讨1人。二是坚持严管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对照《关于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的若干措施》要求认真开展阳光工程,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村干部培训必修课,严格规范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2022年社区、小组两级“三务”公开236次,公布金额131,513,700.00元;规范集体“三资”管理,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与各社区、组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49份,严格社区财务收支联审联签;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元江县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红河街道社区和组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落细日常教育管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各社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务等工作台账,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对社区重大事项开展全程监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将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纳入社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我们坚决扛起“保一方稳定,护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切实提升工作能力,街道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成绩得来殊为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街道上下勠力同心、苦干实干的结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红河街道党工委

    2.红河街道人大工委

    3.红河街道办事处

    4.红河街道社团

    5.红河街道财政所。

    6.红河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红河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红河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红河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10.红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11.红河街道综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红河街道办事处。

2.红河街道人大工委。

3.红河街道党工委。

4.红河街道社团。

5.红河街道财政所。

6.红河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红河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红河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红河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10.红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11.红河街道综治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27,75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6,416.90元,占总收入的95.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1,336.84元,占总收入的4.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5,035.95元,增长1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7,972.78元,增长28.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72,936.83元,下降60.95%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76,416.9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87,972.78元,增长28.26%。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318,600.00元;二是追加预算支出死亡抚恤364,600.00元;三是年终绩效考评奖支出140,700.00元;四是今年安排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增加,2021年安排的11个项目合计支出仅677,604.67元,而2022年虽然也是11个(其中有4个是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合计支出达2,883,049.89元,比2021年增加2,205,445.22元。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附属单位缴款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其他收入751,336.8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2,936.83元,下降60.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近年来,财政总体日渐吃紧,各主管部门下拨资金,各口业务工作经费整体减少,另一方面,部分业务是阶段性的工作,例如:2021年县人大下拨人大换届工作经费50,000.00元,而2022年是下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20,000.00元,相差30,000.00元;2021年县委组织部下拨乡镇(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经费96,000.00元,而2022年则没有类似业务,未作经费安排下拨;2021年县科协科普小镇示范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经费200,000.00元,而2022年下拨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100,000.00元,相差100,000.00元;2021年县交通局下拨国道213线过境征地工作经费116,488.15元,而2022年则没有类似业务,未作经费安排下拨;2021年卫健局下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800,000.00,用于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而2022年因财政吃紧等诸多原因,未能作后续工作的经费安排;2021年县发改委下拨水库移民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0元,玉磨铁路征地工作经费137,760.00元,而2022年则下拨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00.00元,相差187,760.00元;2021年县林草局下拨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经费80,000.00元,而2022年因财政吃紧等诸多原因,未能作后续工作的经费安排;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下拨抗旱救灾应急资金60,000.00元,而2022年未作类似业务经费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68,392.28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5,342.39,占总支出的82.39%项目支出2,883,049.89,占总支出的17.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86,641.37元,增长9.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8,803.85元,下降5.72%;项目支出增加2,205,445.22元,增长325.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68,392.28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86,641.37元,增长9.26%。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318,600.00元;二是追加预算支出死亡抚恤364,600.00元;三是年终绩效考评奖支出140,700.00元;四是今年安排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热点工作向纵深推进,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陡增,安排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增加,2021年安排的11个项目合计支出仅677,604.67元,而2022年虽然也是11个(其中有4个是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合计支出达2,883,049.89元,比2021年增加2,205,445.22元。同时,一方面因为财政形式紧张,财力不保,各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缴费等未足额拨缴,事业单位绩效(提高部分和差额部分)未足额发放到位,社区小组干部工资工资未足额发放到位(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单位住房公积金只交到了9月份,此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购房补贴有年初预算但无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较2021年进一步缩减支出;另一方面是近年来,财政总体日渐吃紧,各主管部门下拨各种阶段性业务工作经费整体减少。两者一加一减的结果。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基本支出13,485,342.39与上年相比减少818,803.85元,下降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财政总体日渐吃紧,各主管部门下拨资金,各口业务工作经费整体减少,而且部分业务是阶段性的工作。例如:2021年卫健局下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800,000.00,用于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而2022年因财政吃紧等诸多原因,未能作后续工作的经费安排;2021年县发改委下拨水库移民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0元,玉磨铁路征地工作经费137,760.00元,开展零星的延期征用补偿等相关工作,而2022年则下拨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00.00元,相差187,760.00元;2021年县林草局下拨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经费80,000.00元,而2022年因财政吃紧等诸多原因,未能作后续工作的经费安排;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下拨抗旱救灾应急资金60,000.00元,而2022年未作类似业务经费安排。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项目支出2,883,049.89与上年相比增加2,205,445.22元,增长325.48%,增支的主要原因:今年安排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增加,2021年安排的11个项目合计支出仅677,604.67元,而2022年虽然也是11个(其中有4个是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合计支出达2,883,049.89元,比2021年增加2,205,445.22元。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5,342.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40,71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4,6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日常支出)13,485,342.3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8,803.85元,下降5.7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财政形式紧张,财力不保,各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缴费等未足额拨缴,事业单位绩效(提高部分和差额部分)未足额发放到位;社区小组干部工资工资未足额发放到位(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单位住房公积金只交到了9月份,此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购房补贴有年初预算但无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较2021年进一步缩减支出;另一方面是近年来,财政总体日渐吃紧,各主管部门下拨各种阶段性业务工作经费整体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3,049.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0,922.0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5,445.22元,增长325.48%,增支的主要原因:今年安排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热点工作向纵深推进,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陡增,2021年安排的11个项目合计支出仅677,604.67元,而2022年虽然也是11个(其中有4个是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合计支出达2,883,049.89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元财发〔20224022022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元江三小挡墙修复项目资金80,000.00元,用于元江三小提档升级改扩建挡墙修复工程建设;

2.元财发〔20224022022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桥头琳琅小组亮化工程资金80,000.00元,用于我街道所辖桥头社区琳琅小组绿美亮化工程建设投资支出;

3.元财发〔20211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延续项目结转资金)60,922.07元,用于汇付给水电公司兴元社区办公楼日间照料中心附属工程尾款支出;

4.〔其他资金〕县科协2021年月12日拨入科普小镇示范建设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延续项目结转资金,今年完成支出)81,278.50元,用于拨付给桥头社区打炭小组灌溉管网工程款支出20,877.50元,科普小镇采购电脑一台(联想)、LED多媒体播放设备一部及配套器件支出9,479.00元,付科普小镇示范项目宽带费360.00元,付科普小镇示范建设志愿者服装费500.00元,汇付给融媒体中心科普小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宣传片拍摄费23,000.00元;

5.元预追〔2018197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升级补助资金(延续项目结转资金,今年完成支出)100,000.00元,用于支付给咪哩建筑公司兴元社区各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款99,744.69,用于支付给马明辉租车费(赴峨山考察人居环境临危旧房清理整治工作先进经验)255.31元;

6.元林发﹝2018?{172016年度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费其他预算项目经费(延续项目结转资金,今年完成支出)2,149.32元,用于发放202012-20216月增聘公益林管护劳务费支出;

7.元财发〔2022373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那堕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520,000.00元,用于建设完成村内人居环境整治两污处理等工程,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8.元财发〔20222号大水平社区麻子寨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用于建设大水平社区麻子寨小组在热区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党建引领、人居环境整治、民族文化弘扬等方面工程项目;

9.元财发〔20221112022年第一季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00元,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涉及2个社区,确保脱贫政策落实.做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10.元财发〔2022113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那堕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用于完善那堕小组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村居民生活环境,更好吸引游客前来那堕小组参观,带动那堕小组经济收入增长;

11.玉财资〔202189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18,700.00元,用于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分离,做好红河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8,63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0%。与上年相比增加3,377,283.85元,增长28.05%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318,600.00元;二是追加预算支出死亡抚恤364,600.00元;三是年终绩效考评奖支出140,700.00元;四是安排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热点工作向纵深推进,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陡增,2021年安排的11个项目合计支出仅677,604.67元,而2022年虽然也是11个(其中有4个是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合计支出达2,883,049.89元,比2021年增加2,205,445.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6,83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4%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5,072,442.0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含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802,805.85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生活补助21,528.00元,奖励金60.00元)支出21,588.00元,按项级明细分列如下: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红河街道人大工委)支出161,734.20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150,019.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交通补贴)11,714.64元。2)人大事务--代表工作支出1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委托业务费,用于元江三小提档升级改扩建挡墙修复工程建设、桥头社区琳琅小组绿美亮化工程建设投资支出各80,000.00元)支出160,000.00元。(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红河街道办事处)支出3,021,525.09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2,557,755.13元,商品和服务(含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452,945.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10,824.00元。(4)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红河街道财政所)支出146,810.44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131,682.56元,商品和服务(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15,127.88元。(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红河街道党工委)支出930,057.01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834,920.75元,商品和服务(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95,136.26元。(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事业运行(红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红河街道综治中心)支出865,181.48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850,163.00元,商品和服务(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4,254.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10,764.00元。(7)宣传事务--事业运行(红河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支出550,605.56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547,901.00元,商品和服务(含电话费、工会经费等)支出2,704.56元。(8)其他一般公共事务事务支出60,922.0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委托业务费,用于汇付给水电公司兴元社区办公楼日间照料中心附属工程尾款支出)支出60,922.0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8,60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我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026.10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我街道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378,577.60元,按项级明细分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5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9,500.00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4,5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500.00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026.10元,其中:工资福利(我街道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026.10元。(4)死亡抚恤支出364,577.6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支出364,577.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4,28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951,841.29元,二是商品和服务(含电话费、工会经费等)支出2,445.02元,按项级明细分列如下:

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红河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支出474,933.02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472,488.00元,商品和服务(含办公费、邮电费)支出2,445.02元。(2)行政单位医疗223,992.30元,其中:工资福利(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3,992.30元。(3)事业单位医疗254,163.70元,其中:工资福利(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4,163.70。(4)公务员医疗补助1,197.29元,其中:工资福利(国务院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97.2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8,83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357,562.0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含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01,272.48元,按项级明细分列如下: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红河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358,834.48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357,562.00元,商品和服务(工会经费)支出1,272.48元。(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含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550,74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9%。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各种福利等)支出1,752,339.3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含办公费、电费、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2,414,102.33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384,305.00元,按项级明细分列如下:

1)农业农村--事业运行(红河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797,946.33元,其中:工资福利(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1,732,839.00元,商品和服务(含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54,102.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11,005.00元。(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2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委托业务费)支出1,520,000.00元。(3)生存发展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委托业务费)支出40,000.00。(4)社会发展8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委托业务费)支出800,000.00元。(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92,800.30元,其中:工资福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500.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373,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9,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我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689,332.00元,按项级明细如下:

    住房公积金689,332.00元,其中:工资福利(我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689,332.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10.00元,支出决算为60,86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04.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5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10.00元,支出决算为60,86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30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办法规定降低支出标准,缩小支出保障范围,另一方面,财政形势严峻,库款难以调度,难以形成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552.35元,增长29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897.35元,增长45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55.00元,增长44.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63日接待市委机编办一行9人来我街道调研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202069日接待红塔区玉带路街道一行27人来我街道考察学习旧房拆迁安置工作,此两笔接待费合计5,901.00元在2021年完成支出。而2022年接待红塔区高仓街道一行12人,红塔区洛河乡一行14人,均为考察学习交流乡村振兴热点工作支出2,400.00元,接待红塔区春和镇一行10人,农旅产业及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学习交流,支出1,800.00元,接待峨山县甸中镇一行10人,华宁县华溪镇一行24人,均为考察学习乡村振兴项目工作,支出4,356.00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合计支出8,556.00元,较2021年有所增加。2021年、2022年公务接待费均先有预算才有支出,按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办法和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因工作需要按程序做接待并给予报销支出;2021年车辆运行维护费9,407.37元,其中:保险费6,203.37元,修理费(含审车费)2,800.00元,过路费404.00元。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52,304.72元,其中:保险费3,228.72元,修理费17,990.00元,燃料费30,000.00元,过路费1,086.00元。2022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有所较大幅度增加,是因为2020年充值油卡在该年未使用完,2021年继续使用,而2021年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有一部分在2021年未能完成支出,挪到2022年报销支出,看似时高时低,浮动非常大,实则是财政状况整体不好导致的。2021年、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费均先有预算才有支出,按车辆维修维护管理使用办法和标准,因工作需要按程序做车辆使用维护并给予费用报销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抗旱救灾,河道水域巡逻管护、征地拆迁,公益林管护、综治维稳及各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出行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审车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接待

红塔区高仓街道一行12人,红塔区洛河乡一行14人,均为考察学习交流乡村振兴热点工作,接待红塔区春和镇一行10人,农旅产业及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学习交流,接待峨山县甸中镇一行10人,华宁县华溪镇一行24人,均为考察学习乡村振兴项目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924.74元,比上年增加276,655.17元,增长92.7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4-20223月电费、电话费、水费等费用在2022年集中报销支出了一笔,以缓解机构运转突出问题,二是10月份用非税收入指标集中报销支出了一笔,以进一步缓解机构运转突出问题,此次还报销支出了2020年残保金24,598.09元,三是12月按要求集中征订报刊支出好大一笔资金,四是2021年仅发放支出了202011-20217月共9个月公务交通补贴,而2022年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足额发放完成支出。总之,经费支出忽上忽下,大幅跳跃,是因为财政状况不好,运行不平稳造成的。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7,834.96元、水费5,401.14元、电费31,927.68元、电话费40,546.40元、差旅费1,790.00元、维修维护费1,470.00元、会议费6,906.00元、公务接待费8,556.00元、工会经费10,362.84元、公务用车52,304.72元、其他交通费用237,825.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3,424,411.89元,其中,流动资产10,105,793.54元,固定资产3,291,30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317.6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01,060.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847.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23.00平方米,账面原值229,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2,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推进我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全年涉及主要7个项目金额2,648,70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为93.20分,等级为优。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乡镇(街道)级各预算单位(含行政和事业)作为一个部门汇总编报。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地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7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