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7554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是元江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元江县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元江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民宗、侨务等工作。 (6)加强街道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道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精准发力,脱贫攻坚有巩固。抓住机遇完成计划投资1081.957万元的《甘庄街道办事处2018-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路线图(实施方案)》变更编制。完成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34户170万元。结合区域规划,大力发展芒果、烤烟、甘蔗种植和生猪养殖,1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入社率达100%。阿不都村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入股收益分红8万元;以“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采取“合作社+产业扶持资金入股+贫困户保底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争取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入股果洛垤林果专业合作社,为39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打下基础。持续推进估算总投资36万元的一碗水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二)统筹谋划,乡村振兴有突破。坚持党委领头谋划,实施“党建+社会综合治理”,树立“1+1+1>3”工作理念,紧盯“第一时间”,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推进问题化早、化小、化了,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矛盾纠纷18件、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16件、重点人员5人;受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73件,办结65件,正在办理8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件159人次,全部答复;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9件,调解成功107件。完成118个小组村规民约制定,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实施“党建+人居环境提升”,通过甘庄大寨示范点打造,辐射带动辖区13个村(社区)118个小组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完成户厕摸底调查5884户,启动农村“厕所革命”改建工作;完成概算投资200万元的路通三家“美丽宜居”项目(二期)申报和前期拆临拆违工作;完成投资300万元的集镇区垃圾集中焚烧(热解)项目规划、施工图纸设计和选址工作。完成总投资2223.13万元、建设规模70.3819公顷的撮科土地治理项目;持续抓好总投资466.23万元、建设规模70.0682公顷的西拉河、一碗水等土地挂钩增减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三)狠抓落实,项目建设有成效。围绕泛亚侨乡特色小镇建设目标,实施甘庄片区“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运用“党建+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项目策划包装、政策解读、规划设计、招商引资、向上争取工作力度,争取450万元完成物流园区3号路和取土场进场便道部分征地、清表、涵管铺设工作;启动111.7亩玉磨铁路(甘庄段)取土场和23.6亩物流园区道路建设取土场征地工作;启动2.204公里铁路近期货场入口至远期货场末端道路代建协议签订工作;完成投资约2.4亿元的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PPP项目一方案两报告评审工作,正在与潜在社会资本方洽谈;持续推进投资1.3727亿元的元江县甘庄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概算投资1283万元的元江芒果现代农业产业园(甘庄片区)项目。 (四)聚焦重点,全面从严治党有提升。紧扣全省“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要求,以城市基层党建为依托,注重提升党工委“领航舵”作用,按照“1123456”工作思路,构建“1+4+8”工作模式,以23个功能区形成“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十个一”工作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要求,深入分析13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调整补选6人,为推动干事创业打下人才基础。受理信访举报 15件,问题线索26件,党纪立案3件,政务立案 1件,党纪处分1人,问责7人。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主题活动,共梳理资源清单26项、需求清单22项、项目清单23项,项目清单已完成19项。完成2019年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42个。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党员4000人次。以党建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按照场所集中、功能集成、人员集约、开放共享的原则,以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党群服务中心,面向群众开展组团式服务、项目化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累计开展活动46期,涉及党员群众139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甘庄街道办事处、甘庄街道党工委、甘庄街道人大工委、甘庄街道财政所、甘庄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甘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甘庄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甘庄街道综治中心、甘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本部门本年发生机构改革,甘庄街道文化事务中心、甘庄街道文化事务中心党校合并为甘庄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甘庄街道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合并为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增加甘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2019年甘庄街道办事处调县工业园区1人,调县委统战部1人,县人社局调入1人;单位新招录4人,其中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招录3人,甘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支一扶转正1人,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调澧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人,调县应急管理局1人。 本部门2019年决算在职人员与2018年度总人数68人相比没有变动。因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发生变动,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8人、甘庄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3人、甘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人、甘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4人、甘庄街道综治中心3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其中3辆为财政供养公务用车,5辆为站所自行供养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收入合计3,11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6.87万元,占总收入的9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8.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比2018年决算总收入2,094.57万元增加1,020.64万元,增加48.7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06.87万元比上年1,895.76万元增加911.11万元,增加48.06%,主要原因是财政压转上年收支到本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3,2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71万元,占总支出的65.49%;项目支出1,125.47万元,占总支出的34.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8年决算总支出2,114.16万元增加1,147.02万元,增加54.25%,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资金实施支出增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125.47万元比上年549.18万元增加576.29万元,增加104.9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5.71万元。与上年的1,380.72万元对比增加754.99万元,增加54.68%,主要原因是财政压转上年收支到本年,原甘庄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压转上年收支222.39万元、压转2018年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79.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5.47万元。与上年支出549.18万元对比增加576.29万元,增加104.94%。主要是财政压转上年支出到本年,具体压转项目为: 1、甘庄街道财政所玉财农〔2018〕23号白扎腊二组自然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款40.00万元; 2、原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玉财农〔2018〕110号2018年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12.14万元; 3、玉财农〔2017〕221号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集体补偿金)92.47万元; 4、玉财农〔2018〕110号2018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27.34万元; 5、玉财农〔2017〕221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民资金(管护费)18.12万元; 6、甘庄街道办事处玉财社〔2017〕209号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9万元。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元财发〔2018〕1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急难老小”代表建议办理资金6万元; 2、元财发〔2018〕1号元江县政协提案办理经费13万元; 3、玉财行〔2015〕142号高原生态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26万元; 4、玉财行〔2015〕58号归侨生活困难补助费2.79万元; 5、元财发〔2018〕1号农村党员培训费4.37万元; 6、元财发〔2018〕1号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缺口资金1.41万元; 7、元财发〔2019〕1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万元; 8、玉财社〔2017〕59号甘庄街道路通三家村民小组建盖老年活动室经费10万元; 9、玉财建〔2018〕200号路通三家小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80万元; 10、元财发〔2018〕1号甘庄片区“多规合一”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经费4.62万元; 11、元财发〔2019〕85号烤烟工作经费2.37万元; 12、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公益林19.97万元; 13、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元江县—森林生态益补偿1.19万元; 14、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公益林15.75万元; 15、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元江县-森林生态补偿1.45万元; 16、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补偿经费(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金)1.53万元; 17、玉财农〔2019〕62号2019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7.66万元; 18、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天然林19.55万元; 19、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天然林42.04万元; 20、元财发〔2018〕1号西拉河村委会抗旱经费0.65万元; 21、玉财农〔2019〕15号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 22、玉财农〔2019〕15号玉溪市脱贫攻坚生产发展资金70万元; 23、玉财社〔2018〕338号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72万元; 24、元财发〔2019〕157号省级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9%。与2018年的1929.9万元对比增加968.92万元,增长50.21%,主要原因是财政压转上年支出及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6%。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甘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财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机构改革以后,甘庄街道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甘庄街道机构改革前文化事务中心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改革前元江县甘庄街道文化事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2018年压转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缴纳甘庄街道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时保障元江县甘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年中增加预算甘庄街道办事处玉财建〔2018〕200号路通三家小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8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甘庄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年中增加预算支出,其中甘庄街道办事处元财发〔2018〕1号甘庄片区“多规合一”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经费支出4.62万元;年底县财政要求调整功能科目口径,2018年压转支出中甘庄街道财政所付青龙厂社区白扎腊二组自然地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款40万元原功能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调入212990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甘庄街道办事处付甘庄街道2017年“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款59万元原功能科目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调入212990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9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改革前元江县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农科站、兽医站及甘庄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机构改革后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97.66万元,同时项目支出有甘庄街道办事处元财发〔2019〕85号烤烟工作经费2.37万元;甘庄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元财发〔2018〕76号2016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集体)50.16万元、元财发〔2018〕77号2017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集体)50.16万元、元财发〔2018〕202号2018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集体)50.16万元、元财发〔2018〕202号2018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费)44.71万元、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公益林19.97万元、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元江县—森林生态益补偿1.19万元、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公益林15.75万元、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元江县-森林生态补偿1.45万元、玉财农(2019)12号市级公益林生态补偿经费(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金)1.53万元、玉财农(2019)62号2019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7.66万元、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天然林19.55万元、玉财农〔2018〕275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国家天然林42.04万元;甘庄街道办事处元财发〔2018〕1号西拉河村委会抗旱经费0.65万元;甘庄街道财政所玉财农〔2019〕15号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甘庄街道财政所玉财农〔2019〕15号玉溪市脱贫攻坚生产发展资金7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年中甘庄街道办事处增加预算元财发〔2019〕157号县级配套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0.45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支付甘庄街道干部职工购房补贴5.88万元,甘庄街道办事处玉财社〔2018〕338号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7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年中甘庄街道办事处增加预算元财发〔2019〕157号省级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35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完成预算的8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29.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县内零接待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万元,下降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4万元,增长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48.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县内零接待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2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部门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79万元,与上年的152万元对比增加98.79万元,增加64.9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3,33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3.45万元,固定资产1,098.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08.95万元,无形资产33.66万元,其他资产2.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01.9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0.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无变动,在建工程增加16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2.6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无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支出1,125.47万元,占本年项目收入1098.68万元的102.44%,项目整体推进进度较快,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事务,具体取得的成效详见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部分。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甘庄街道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为98分,等级为优。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甘庄街道路通村委会三家自然村市级美丽宜居乡村重点建设村项目包括了5 大类工程项目,即村庄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环卫工程、道路建设、挡土墙工程、村庄亮化工程。项目的实施,首先不仅可以削减村庄污染负荷,减轻村民生活生产带来的废水、废弃物污染,也改善了当地的人居生态环境。其次,项目的实施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也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优良条件。加快这一区域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净化洁化美化农村环境,从而推动玉溪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和谐稳定的目的。 (2)甘庄街道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项目以“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采取“产业资金入股+贫困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生产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企业与贫困户科学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就业扶贫,强化合作运行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产保值和贫困户稳定收益。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地区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3)青龙厂社区白扎腊二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针对村内公厕、场地硬化、毛石挡墙、排水沟、绿化、凳子、人畜分离、亮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池等建设内容的实施后,使白扎腊二组村容村貌将得到较大改观,卫生状况好转,能改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丰富农村文体生活,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有利群众的身心健康,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下,对促进生产增收致富有积极的重要作用,并对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营造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 (4)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森林生态益补偿、公益林等林业项目资金及时发放,有助于组织开展辖区内公益林资源定期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管护政策法规宣传及碑牌制作、公益林补植补造和抚育、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林区道路建设和维护、管护站(所)点建设与修缮、管护单位设备配置和能力建设、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及时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全额兑付到林权所有者集体账户,由全体村民共享或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4.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甘庄街道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一:甘庄街道撮科大寨、田坝心小组人饮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总投入8万元,已在撮科大寨小组的主水池旁新建一座净水设备及设备附属建筑项目等。项目内容中主要增设了一台10吨/小时一体化净水设备和安装供水管道。净水设备集絮凝、沉淀、排污、反冲洗、集水过滤等工艺,具有良好的净水效果、性能稳定、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维修容易、运行稳定等特点。项目建成后水质净效果显著,解决了撮科大寨村小组农户63户、人口192人、大牲畜150头饮水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良。 (2)项目二:雨露计划补助,2018年秋季学期补助资金2.25万元及时拨付到15个建档立卡户银行账号。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3)项目三:甘庄街道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35万元,补助9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切实做好全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4)项目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72万元,拨付50户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5)项目五:路通三家小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村庄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围绕污水治理、村道硬化等重点任务,以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生态保护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打造一个富有田园风光特色,充分体现玉溪市城市水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使“农村更宜居”、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美化、生态化。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切实改善三家村民小组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直接受益群众为87户324 人;项目完成以后,为甘庄街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起到一个示范性作用,间接受益群众为22267 人。群众满意度≥95%,因项目未完工,暂时未自评。 (6)项目六: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25万元及时拨付到15个建档立卡户银行账号。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7)项目七:青龙厂社区白扎腊二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投入8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1).公厕:新建公厕1座,43平方米,(1.新建公厕(砖混结构水冲厕)1座;2.3#化粪池(砖砌体)1个);(2).场地硬化及道路硬化:硬化总面积2275.75㎡,(1.场地硬化C20砼1320.89㎡;2.道路硬化C25砼(村内主道及巷道)954.89㎡。(3).毛石挡墙:1.M10毛石支砌挡墙100.35m3;2.砼台阶7.87㎡;3.护边零星砖砌体2.07m3。(4).排水沟:双壁波纹管DN400125.40米。(5).人畜分离:人畜分离20户(其中单身汉2户)。(6).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7米杆);(7).垃圾处理:垃圾处理池1个(1、垃圾箱10个;2、垃圾填埋点1个);(8).污水处理池:氧化塘1个。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8)项目八:甘庄街道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甘庄街道阿不都村委会栽垤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实施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任务:1.毛石挡墙(长53米)121.46m3,投资:31623.89元;2.排水沟70米,投资:9440.48元;3.村庄道路硬化(12.5米)20m3,投资::9539.20元;4.公共活动场(23*13+20*6.05)=84m3,投资::36439.20元;5.厨房(10*8)=80㎡,投资::62878.75元;6.树脂瓦大棚(23.08*13)=300㎡,投资::96000.00元;标识牌1个,投资:2000.00元;监理费:4958.43元;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甘庄街道甘庄社区西矿山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实施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任务:1.毛石挡墙(长46米)82.62m3,投资:22329.88元;2.排水沟47米,投资:6804.97元;3.村庄道路硬化(50米)40m3,投资:18776.00元;4.公共活动场地(19*27=102.60m3,投资:43543.44元;5.公厕(6*8)42㎡,投资:108418.38元;标识牌1个,投资:2000.00元;监理费:4037.45元;设计费0.00元。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一步完善该村活动场所、道路等基础设施后,将大大提升西矿山小组、栽垤小组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起到以点带面、典型引导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因县财政财力吃紧当年未支付。 (9)项目九:产业扶贫项目,将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分红。全街道选定相对更贫困的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元江县果洛垤林果专业合作社合作。贫困户以甘庄街道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入股林果种植,共40股,每股17500元2019、2020年由元江县果洛垤林果专业合作社每年保底分红49000元给这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每户1225元(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影响)。因扶贫资金2019年7月才入元江县果洛垤林果专业合作社账户,故分红时间推迟。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10)项目十: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57.66万元已及时将2019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兑付到护林员个人账户及林权所有者账户。林权权益人满意度≥90%,绩效自评为优。 (11)项目十一:第一批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5.72万元已及时发放到护林员个人银行个人账户,护林员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12)项目十二:第一批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4万元已及时发放到护林员个人银行个人账户,护林员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13)项目十三:第一批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61.59万元已及时发放到护林员个人银行个人账户,护林员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14)项目十四: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54万元已全额兑付到林权所有者账户。林权权益人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监督索引号530428007554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甘庄街道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011280939140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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