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24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号)精神,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执行和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执行和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和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备案、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水利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元江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元江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地质环境与矿业权管理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机关; 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红河自然资源所;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澧江自然资源所; 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甘庄自然资源所; 5.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因远自然资源所; 6.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曼来自然资源所; 7.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咪哩自然资源所; 8.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龙潭自然资源所; 9.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洼垤自然资源所; 1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羊街自然资源所; 1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那诺自然资源所; 12.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13.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元江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 14.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4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红河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澧江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甘庄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因远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曼来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咪哩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龙潭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洼垤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羊街自然资源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那诺自然资源所、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元江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高水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立足全县资源禀赋,按照工作上统筹、要素上联动、产业上聚合、产城人文上融合的思路和要求,持续推进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有序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并批复实施。二是全面启动中心城区、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四是完成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获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五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配合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完成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的项目审查。 2.以更高效率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依法依规依程序保障项目用地,抓好2026年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情况,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和供应,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保障。同时,结合土地储备计划,强化土地收储供应工作,用好用活存量土地,减少闲置土地,盘活土地资源。 3.以更高要求推动项目建设。按照“入库一批、验收一批、实施一批、包装一批、规划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加快未入库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目标。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和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围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持续推进元江县澧江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 4.以更高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十个到位”工作要求,以“长牙齿”的硬举措,抓好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卫片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不断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工作要求,加强矿山巡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稳步进行。组织开展对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和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四个采空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稳步推进元江县金矿外围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 5.以更高站位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对登记在册的16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全覆盖核查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推进“地灾+气象”联动预警,强化“人防+技防”能力提升。以“1262”精细化预报为基础,持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动协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制度,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工作。 6.以更高起点推动改革创新。对标先进工作经验,持续梳理化解县域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带押过户”工作堵点、难点问题,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与农业、林业、税务、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大力推进信息数据共享,不断优化“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354,568.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168,658.99元,政府性基金77,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85,910.00元。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354,568.99元,与上年预算数251,762,300.63对比减少115,407,731.64元,减少约45.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68,658.99元,与上年预算11,762,300.63元相比,增加47,406,358.36元,增加403.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7,0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240,000,000.00元相比,减少163,000,000.00元,减少67.92%。 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安排减少173,00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168,658.99元,其中:本年收入136,168,658.9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68,658.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7,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168,658.99元,与上年预算数251,762,300.63对比减少115,407,731.64元,减少约45.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68,658.99元,与上年预算11,762,300.63元相比,增加47,406,358.36元,增加403.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7,0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240,000,000.00元相比,减少163,000,000.00元,减少67.92%。 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安排减少173,00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354,568.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354,56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3,862.99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0,806,636.63元对比增加817,226.36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招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录选调生1名,招录事业人员2名,从文山州调入1名干部。项目支出124,730,706.00元,与上年240,955,664.00对比减少116,224,958.00元,主要原因为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减少173,000,000.00元,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于搬迁避让项目和滑坡治理等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2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离退休行政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离退休事业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268.8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3,090.58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1,396.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2,594.91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957.03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5,347.36,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670.9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大病保险支出; 10.“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5,293,144.4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正常工作运转; 11.“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耕地利用与保护支出。 12.“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353,4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 13.“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相关支出。 14.“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3,240,412.9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正常工作运转; 15.“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85,91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单位自有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经费支出;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02,176.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7.“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土地收储项目支出; 18.“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 19.“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0,000.00元,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搬迁避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20.“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14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中的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监测员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1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28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财政困难,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故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3.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3.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务用车车龄较大,各种零部件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13个(此处说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不含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项目),涉及资金124,730,70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44,796.00元,其他资金0.00元。分别是: (一)不动产登记国土专网搭建租赁经费12,000.00元 2026年度绩效目标:元江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于2019年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进一道门、一个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要实现此目标必须将国土专网从县国土资源局搭接到县政务服务局。该工程需要委托技术服务公司完成。在技术服务公司的技术服务下,确保不动产登记网络正常运行,为人民群众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 (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库、更新维护技术服务经费159,400.00元 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结合《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通〔2015〕68号),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维护工作,开展元江县不动产登记零星数据整合、及数据库更新维护、原权籍调查成果修补测、数据更新维护,成果汇交等工作。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82,000.00元 2026年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由市局统一招标,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财政部门规定报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保守相关秘密、政务信息、不动产登记成果信息及相关内部事务信息,及时有效的完成规定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四)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1,396.00元 2026年度绩效目标: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城镇遗属4人、农村遗属1人,按照《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减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庭的经济负责,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一次性的补偿和长期按月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的死者家庭的经济收入,达到了以人为本的目标。解决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50,000,000.00元 2026年绩效目标:进一步改进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建立市、县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交易平台,统筹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增加占补平衡用地指标,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瓶颈,确保县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整治建设任务,切实解决全市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在项目区通过工程措施、集中管护等方法,确保区内耕地标准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中“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前(指标入库使用出库)应处于正常耕作状态,报备为水田的应持续种植水生作物”的要求。整治后,区内水田全部栽种水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要求,符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六)2026年土地收储项目资金67,000,000.00元 2026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完成我县2026年重点推进项目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和元江县土地储备5年(2023-2027)土地收储项目统计表,积极推进土地收储工作能保障项目落地,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开工,提高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元江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七)元江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2026年绩效目标:为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保障资产1,568.00万元,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元江县地质灾害易地搬迁县级配套资金5,000,000.00元 2026年绩效目标:为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5〕116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对曼来镇团田小组、火烧寨小组滑坡搬迁项目涉及的搬迁户按3万元/每户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 (九)2022年、2023年、2025年监测员补助资金140,000.00元 2026年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监测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预防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治理和搬迁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消除和遏制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5.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为调控土 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依法取得土地、实施资产管护、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2,170.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975,643.60元对比减少23,473.60,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财政政策,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12,572,1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71,600.00元,固定资产2,600,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895,94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096.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76.2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doc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6年元江县土地收储专项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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