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10-08 17:38:03 点击率: 162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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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号)精神,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执行和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执行和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和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备案、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水利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元江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元江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绘制一张蓝图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20218月底完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县域村庄布点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与未来风险评估、元江县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制、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等6个专题研究编制及审查工作,夯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础。及时制定了《元江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县级工作专班,聚力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于1014日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批复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根据划定规则及下达指标要求,元江县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22,116.07公顷,全域永久基本农田12,903.68公顷,划定比例91.43%,较下达指标多划0.35公顷,坝区永久基本农田1,750.70公顷,划定比例91.52%,较下达指标多划0.70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89,819.62公顷,占比33.04%,较优化前减少96.47公顷,占比由33.07%调整为33.04%,降低0.03%,优化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总体格局不发生变化;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295.69公顷,均为集中建设区,划定倍数为1.22倍,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3.57公顷,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市级统筹分配指标要求。三区三线划定,对加快构建元江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2干部规划家乡编制情况。按照村域、自然村(集中居民点)两个空间层次,结合服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工作,对全县81个村(社区),767村(居)民小组,696个自然村实施修编和规划。澧江街道红侨社区、甘庄街道撮科村、曼来镇东峨村成功推选为省级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试点村庄。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81个村域层次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初稿编制,并完成县级阶段性评审。省级试点曼来镇东峨村村庄规划编制通过省级评审。澧江街道红侨社区、甘庄街道撮科村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省级评审。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强化审批流程管理,并将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简化流程、容缺审批,截至目前,已系统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件。坚持规划严肃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以来,共实施规划验线项目2个,规划巡查项目3个,发放整改通知项目3个,核发建设规划核实意见4件。

2.以提质增效为导向,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1)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现状。2022530日发布三调主要数据,其中耕地22,300.14公顷(33.45万亩)、园地29,867.66公顷(44.80万亩)、林地188,781.96公顷(283.17万亩)、草地9,374.93公顷(14.06万亩)、湿地332.03公顷(0.50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35.42公顷(6.9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297.86公顷(6.4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2,239.063.36万亩)、其他土地10,042.02公顷(15.06万亩)。

2)积极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编制完成《关于元江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并取得省厅批复;完成元江县2021年度第二、三批城镇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转用及备案工作,批复并备案用地总面积24.56公顷;完成元江县那诺35千伏云海输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工作并取得省厅批复,用地总面积0.52公顷,保障了那诺乡电网建设及安全稳定运行用地;元江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已上报市局,用地宗面积2.58公顷;已完成元江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组织报件工作。

3)加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2—2024)滚动计划和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玉政通〔20221号),我县2022年计划供应土地11宗,面积5,595.87亩,截至目前完成供应土地14宗,已完成供应面积5,567.82亩,供应面积计划完成率97.75%,完成供应价款4,854.18万元;2022年完成干坝工业园区和城北加油站土地征收工作,征收面积115.72亩,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993.64万元。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元江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数1,504.40亩,2022年市局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数为376.10亩(基数的25.00%),截至目前完成处置3.52亩,处置率为0.23%2022年元江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清单3宗,面积36.32亩,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处置率30.00%(即完成目标任务面积10.90亩),目前已完成处置面积4.58亩。

4)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2年我县续建及新开工的增减挂钩项目5个,待开工增减挂钩项目1个。其中已验收并取得省厅批复增减挂钩项目3个(甘庄等4个,澧江等6个,甘庄等6个),节约城乡建设用地耕地指标442.00亩;已验收待入库增减挂钩项目1个(羊街等4个),预计结余城乡建设用地耕地指标99.00亩;新开工增减挂钩项目1个(朋程),预计结余城乡建设用地耕地指标66.00亩;待开工增减挂钩项目1个(曼来团田),预计结余城乡建设用地耕地指标85.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有序推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3.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力量抓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元江辖区内持证采矿权20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123.8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19个,占损面积134.82公顷,已完成生态修复10个,修复面积56.00公顷,其中包括耕地面积5.92公顷,种植园地3.70公顷,林地18.51公顷,草地4.34公顷,建设用地17.04公顷,其他用地6.48公顷;拟开展生态修复9座矿山,其中治理责任主体灭失7座,拟修复面积64.48公顷,有治理责任主体矿山2座,拟修复面积14.34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预算资金421.00万元,其中治理工程资金为127.69万元,生态修复资金293.31万元。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完成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4个。今年以来,开展矿山巡查排查工作30次,未发现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牵头制定《元江县有色贵金属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元江县铜矿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为推进全县铜矿等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奠定基础。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牵头印发实施《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元自然资〔202231号),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稳定。严把设施农用地关,至目前,完成15宗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涉及面积1.53公顷。    

3)有力有序推动土地整治工作。元江县2022年续建和新开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项目8个,待开工项目1个,开展前期工作土地整治项目11个,退库整改项目1个。2022年力争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320.00亩、水田规模指标1,732.00亩、粮食产能指标119.00万公斤。已完成入库项目2个(红光、南昏),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586.00亩、水田规模指标640.00亩、粮食产能指标51.60万公斤;已验收待入库项目4个(团田、甘岔、南昏、羊街等4个),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43.00亩、水田规模指标954.00亩、粮食产能指标24.00万公斤;正在实施项目2个(南溪、曼旦),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591.00亩、水田规模指标137.00亩、粮食产能指标43.00万公斤;待开工项目1个(尼白),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425.00亩、粮食产能指标30.00万公斤;正在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可等前期工作项目11个,预计新增耕地数量2,740.00亩、水田规模1,590.00亩、粮食产能187.00万公斤(部分项目因群众不同意实施和涉及公益林的原因暂缓实施);自然资源部退库整改项目1个,退库新增耕地数量指标443.00亩、水田规模指标34.00亩、粮食产能指标27.50万公斤,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整改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整治+乡村振兴模式,2022年向金融部门融资贷款3.20亿元,2022930日已完成第一次贷款发放,金额为8,380.93万元,为土地整治项目区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子,助推乡村振兴。

4.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落实落细安保维稳工作

1)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一是2022年元江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162处,受威胁群众328417912人,全县聘用地质灾害监测员242人;经汛中巡排查发现,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截至目前,因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二是编制并印发《元江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元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元江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防治工程实施方案》。三是完成34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站(点)建设。全县已发放两卡共计5758份。完善更新地质灾害警示牌、撤离路线、临时安置点等标识标牌共459块。开展宣传培训29855人,组织演练1577162人次。四是完成1:5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成果,并通过省级验收,等待成果汇交;150000遥感调查完成90.00%110000遥感调查完成20.00%150000地面野外调查已通过省级验收。五是已安排10.00万元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经费、24.70万应急处置经费和52.00万元监测员补助,储备配发地质灾害应急雨衣、雨鞋、手电筒等物资,确保地灾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六是完成因远镇都贵村哈浦小组等3个中型以上滑坡治理项目竣工终验,完成羊街乡羊街中学等2个中型以上滑坡治理项目竣工初验;完成羊街乡集镇滑坡、活动性冲沟治理特大型项目施工任务,完成羊街乡羊街村新村小组滑坡等4个大型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积极推进澧江镇昆蒿小寨等3个搬迁避让项目施工进度,督促推进曼来镇团田小组等8个开展前期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2022428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元江县公安局、元江县应急管理局、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6部门联合印发《元江县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完善齐抓共管长效监管机制。元江县辖区内涉及金矿的矿业权共有5个(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金矿、云南省元江县龙潭金多金属矿勘探、云南省墨江县金厂矿区外围岩金勘探(跨元江县)、云南省元江县大班壁铁金多金属矿普查、云南省元江县浦贵金矿普查),其中: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金矿涉及2个硐(井),云南省元江县龙潭金多金属矿勘探涉及3个硐(井),均已完成封堵整改;其余3个矿业权无矿硐(井),未发现洗洞盗采金矿情况。

3)防范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全力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核查工作,今年以来,完成核实举证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31个,涉及监测面积120.95亩(其中占耕面积18.15亩),目前正有序推进土地违法图斑问题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207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新增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严格控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愈演愈烈的趋势,2022年共排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16宗,已拆除乱占耕地建房104宗(拆除建筑面积12,743.18平方米),剩余12宗须完善用地手续。

4)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4.22 “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自然资源宣传活动。今年以来,通过在特定节日、街天宣传,共设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咨询台16个,悬挂大布标20条,召开培训(座谈会)4期,发放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矿产资源法规政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内容宣传单(宣传画)2000份和环保袋1500个,出动宣传工作者28人次,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

5.以服务高质量为目标,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5740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431本。202211日至1013日共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02.15万元,1月至10月共减免不动产登记费131.47万元。实现一般性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解封登记、异议登记做到即时办结。2022614日开展农村宅基地信息核验现场观摩会,202261719日启动了农村宅基地信息核验工作,全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选取1个村(社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信息核验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线上信息核验556宗,推送电子证照478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化解滨江明珠、乐居小区(2008年、2009年廉租房)和大宇公司宗地三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为群众、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对南门农贸鑫城楼盘实施交房即交证活动,为元江基督教会划拨的宗地实施交地即交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优化干事创业营商环境。

完成自然资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并予以公开,涉及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98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5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地质环境与矿业权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彜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机关

2.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3.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分局

4.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澧江分局

5.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甘庄分局

6.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因远分局

7.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曼来管理所

8.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咪哩管理所

9.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龙潭管理所

1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洼垤管理所

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羊街管理所

12.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那诺管理所

13. 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14. 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5. 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彜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因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6,446,96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83,508.07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3,458.78元,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76,104.24元,下降14.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92,197.09元,下降14.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3,907.15元,下降42.18%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2年未能足额安排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6,348,594.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6,028.96元,占总支出的12.09%;项目支出75,912,565.85元,占总支出的87.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15,739.74元,下降16.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1,196.12元,增长7.65%;项目支出减少17,356,935.86元,下降-18.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2022年度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故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36,02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45,784.08元,占基本支出的8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0,244.88元,占基本支出的10.45%。人均支出176,881.85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403.12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15.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912,565.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306,238.1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土地收储项目资金52,947,151.16万元,其中:支付2022年土地收储项目资金33,640,913.00元;支付元江县工业园区项目土地收储成本资金5,700,000.00元、安排元江县土地收储资金及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资金13,606,238.16元。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22,129,969.56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350,000.00元;支付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经费300,000.00元;支付元江县沃元公司2022年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20,979,969.56;支付青龙厂土地整治项目整改资金500,000.00元。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88,357.79元,其中:支付龙潭乡期吉下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300,000.00元;支付201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88,357.79元。

4.“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其中:支付因远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

5.其他支出347,087.34元,其中:支付自然资源局业务经费50,000.00元;戛元高速项目征地工作经费196,931.23元;支付玉磨铁路工作经费49,785.45元;支付省厅补助基层工作经费5,421.00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4,949.66元;支付国道213线改扩建项目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95,269.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9%。与上年相比减少34,797,783.06元,下降34.39%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2年未能足额安排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5,470,88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转征报批、土地收储、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0,44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8,84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550,93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8%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5,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88,35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5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2022年度财政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其他资金中列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60.82元,下降-1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695.82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35.00元,增长29.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2年度财政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其他资金中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理、土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等相关自然资源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该部分由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自行填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244.88元,增加79,091.75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安排支付不动产登记中心非税成本补助资金10.0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642.40元、水费330.00元、电费4,710.55元、邮电费4,816.85元、公务接待费52,000.00元、劳务费562,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5,5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830309.99元,其中,流动资产6455235.23元,固定资产3375074.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地质灾害: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五、国土整治:根据农业生态平衡原理和国民经济计划要求,对营业土地进行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改良、治理、保护等措施的总称。科学地对农业土地进行整治,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农业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度,保持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土壤砂化和碱化等现象发生。农业土地整治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工程措施,如测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遥感技术等,称为农业土地整治工程。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2401111


元江哈尼族彜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