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关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各乡镇统计站业务工作及人员。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与预算公开保持衔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3.农村经济统计调查股;4.工业统计调查股;5.服务业统计调查股。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2.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3.元江县统计局澧江街道统计工作站; 4.元江县统计局红河街道统计工作站 ; 5.元江县统计局甘庄街道统计工作站 ; 6.元江县统计局因远镇统计工作站 ; 7.元江县统计局曼来镇统计工作站 ; 8.元江县统计局羊街乡统计工作站 ; 9.元江县统计局那诺乡统计工作站 ; 10.元江县统计局咪哩乡统计工作站 ; 11.元江县统计局洼垤乡统计工作站 ; 12.元江县统计局龙潭乡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事业单位包括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元江县统计局澧江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红河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甘庄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因远镇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曼来镇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羊街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那诺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咪哩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洼垤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龙潭乡统计工作站。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立足主职主责,助力全县发展大局 聚焦年度经济目标,发挥参谋作用,及时发布经济数据月报、统计公报,精心编印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小册子等,强力发出统计最强音。截至目前,编印了《2023年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统计年鉴》,报送统计信息、统计分析86篇,形成了《元江县建筑企业发展现状及思考》《2024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程序发生变化》2篇专报。 2024年1-4季度,全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2.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08亿元,增长3.30%;第二产业增加值39.31亿元,下降2.30%;第三产业增加值74.17亿元,增长3.50%。工业增加值17.86亿元,下降4.40%。建筑业增加值21.47亿元,下降0.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379.00元,增长6.0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5.00元,增长8.00%。 (二)扩增量提质量,深挖经济发展潜力 整合资料,细化责任,加强部门间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企业“升规纳统”。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全县新入库企业27户,退库1户,净增26户。其中入库规上工业企业5户,资质建筑企业4户,限上批发企业4户,限上零售企业2户,限上住宿企业1户,限上餐饮企业9户,规上服务业2户。 (三)坚持质量为先,抓实抓好五经普工作 自1月1日正式启动入户登记工作以来,在市经普办的指导下,县乡经普办人员和普查员共同奋战在一线,全力以赴地抓好入户登记工作并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平台上报工作。全县共登记上报一套表单位121户,上报率100.00%;非一套表法人单位4546户,上报率100.00 %;上报抽中个体经营户971户,上报率100.00%。611-2表单位从业人员上报3689户,上报从业人员26820人。611-3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3230户,户均营业收入176.86万元,人均薪酬5.64万元。611-6表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374户,上报率100.00%,人均薪酬14.08万元。611-7表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84户,人均薪酬5.49万元。 (四)夯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1.加强部门联动,拓宽服务领域。一是服务企业常态化。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注重把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作为一项常态化机制来抓,提供精准化服务。二是服务部门特色化。加强与各经济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职能分工,开展针对性服务,共抓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和分析,形成统计精准导航和部门跟踪推进的工作合力,有效提升执行能力。 2.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养。以业务培训为主要抓手,加强对基层统计的服务指导,以统计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统计队伍作风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各专业业务培训28次,共计822人次参加培训。 (五)严把关口要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1.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实际印发《元江县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条例》中关于“统计造假”部分纳入专题学习内容。根据《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玉溪市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元江县实际制定印发《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元江县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内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把统计造假纳入全县“一票否决”事项清单。紧紧围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统计监督,依法对元江县2023年在库的全部13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3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统计指标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其中27个项目涉及的18家企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分处理意见建议。制定《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元江县整改方案》,按要求完成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全面开展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规上工业、批发零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月统计数据自查和抽查工作。有序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元江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辖区内的10户执法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核实,数值计算正确,检查程序合法,支撑依据完备,除个别企业上报数和检查数由于时间差出现差错(差错率不超过5%)外,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加强贯通协调,严格执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如实向县委巡察办提供18家被巡察单位的统计监督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512,35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1,858.04元,占总收入的98.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924.38元,下降0.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924.38元,下降0.60%,下降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000.00元,增长40.00%。增长主要原因是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拨入劳动力调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509,127.29元。其中:基本支出5,147,023.54元,占总支出的79.07%;项目支出1,362,103.75元,占总支出的20.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420.13元,下降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2,976.88元,下降9.22%,下降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456,556.75元,增长50.42%,增加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47,023.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4,385.63元,占基本支出的9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637.91元,占基本支出的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2,10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补助资金368,450.00元,项目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简称城乡住户收支调查)。开展情况:2024年被抽中调查对象为110户,按上级要求在平台每季度上报一次,即3月上报第一季度、6月上报上半年、9月上报前三季度、12月上报全年数,已全部及时上报,上报率达100.00%。撰写统计分析4篇。效益指标:主要数据产品未受到质疑,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满意度:数据产品和分析研究获得国内官方用户认可度大于等于70.00%以上。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934,755.50元,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情况:全县共登记上报一套表单位121户,上报率100.00%;非一套表法人单位4546户,上报率100.00%;上报抽中个体经营户971户,上报率100.00%。611-2表单位从业人员上报3689户,上报从业人员26820人。611-3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3230户,户均营业收入176.86万元,人均薪酬5.64万元。611-6表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374户,上报率100.00%,人均薪酬14.08万元。611-7表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表上报84户,人均薪酬5.49万元,按时按质完成普查进度任务。 自由资金项目经费58,898.25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年3个劳动力调查点工作任务,7个畜禽监测调查点任务,全年统计分析105期,数据上报完成率100.00%,统计违法案件办结率100.00%,统计年鉴参考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年以上,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75.00%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5,38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减少35,394.38元,下降0.55%,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86,62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0%,完成年初预算的92.16%。主要用于统计事务行政运行4,098,263.40元(人员经费支出3,985,625.49元、公用经费支出112,637.91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916,384.50元,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支出368,4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13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8,132.3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8,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632.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2,48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65.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2,485.8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2,514.93元、事业单位医疗209,201.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769.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1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8,14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0元,决算为4,47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3元,增长0.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4,477.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3元,增长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3元,增长0.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4,47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力有限,当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不到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93元,增长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力有限,不能按时拨付到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深入乡镇、企业调研、指导纳归纳限等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37.91元,比上年增加34,125.00元,增长43.46%,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电费支出,今年有电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7.84元、其他交通费用64,8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61,360.05元,其中,流动资产67,999.82元,固定资产93,360.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555.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04.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1,2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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